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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比例原则包括四个要素,即合法目标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以及狭义比例原则.仲裁庭对合法目标原则和适当性原则的考量通常采取仲裁庭自行决定措施合法性和仲裁庭尊重东道国政策考量两种模式.对于必要性原则的适用仲裁实践存在严格适用和灵活性适用两种模式.仲裁庭在审查狭义比例原则时会倾向于采用“明显过度”的标准,即只有当争议措施对投资者权利的负面影响明显超过受保护的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时才违反该标准,从而在大多数案件中保护了东道国的规制权.但比例原则作为一种审查方法而非审查标准,其在投资仲裁实践中的适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933.
《现代法学》2021,(1):144-155
构建类型化的比例原则审查基准体系,是实现司法能动主义下司法监督功能的现实需要,是克服比例原则的抽象性缺陷以增加司法理性的必然要求。对于行为目的与手段的正当性进行区分强度的司法审查,已成为发展趋势之一。比例原则在我国得到了日益广泛地适用,但大量案件似乎都只是宽松审查。应根据比例原则的规范内涵与逻辑结构,综合考量受侵害权利的属性与种类、侵害的方式与程度、公共利益的属性与种类、事务的专业性程度等因素,构建比例原则的宽松审查、中度审查和严格审查三种审查基准类型。比例原则审查基准的类型化不应成为终极追求目标,法官在个案中的合比例性裁量需要限缩,但不应受到过度挤压。 相似文献
934.
《政法学刊》2020,(1):39-45
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是行政黑名单制度在公共采购领域的延伸,及早的体系化构建我国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是遏制我国公共采购领域腐败犯罪日渐高发态势的有效通路。体系化构建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需要有充足的理论准备,也需要预先透析构建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所可能带来的制度风险。未来我国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应当谨守比例原则,为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厘清合理性边界,以维护公共采购"VfM"目标为主导价值取向,兼顾供应商利益的维护以确保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价值取向的内在平衡,预设失格供应商惩戒与腐败犯罪预防的基本制度功能,充分实现公共采购资格取消制度的衍生功能,推动供应商最终走向合规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935.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员流动频繁,在异地就医后怎么报销成为很多人关注的话题。为解除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过程中的医保报销跑腿之苦、垫付之烦,我省医疗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那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惠及哪些人群、需要走哪些程序?围绕读者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相似文献
936.
案件一:李某,1980年生人,原系某基金会员工,其要求该基金会公司支付2016年、2017年冬季取暖费3600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不能证明被告单位存在报销取暖费一项福利,李某也未实际享受过,故本院不予支持。该判决作出后,李某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似文献
937.
938.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29-32
甬人社发[2015]10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局对2013-2014年度制发的5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939.
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