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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将脱离群众的危险列为我们所面临的"四大危险"之首,凸显了党中央对群众路线的重视。 相似文献
232.
如何规制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法律效果至关重要,《保险法》经过2009年之修订已有所进步。然而,《保险法》第43条之体系解释依旧难以自圆其说,依然存在许多有待检讨之处。问题的关键在于恰当处理防范道德危险与保护其他权利人之间的关系。显然,道德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应当从严认定,其他权利人的利益应当优先保护,立法也应当沿着这一思路逐渐完善。 相似文献
233.
234.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判了蒲鲁东建立在抽象人性论历史观之上的对价值起源、竞争和平等的错误理解,强调了人的需要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初步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竞争观和平等观,构筑了唯物主义历史观。重温这一理论,树立对“普世价值”等观点的正确看法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35.
未成年人刑事法律人格化是从人格的视角反思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体系,将未成年犯罪行为人的危险人格纳入刑事法律的整个过程中。在制刑阶段,构建以犯罪行为为核心、以犯罪危险人格为补充的犯罪认定标准;在求刑阶段,将危险性人格纳入量刑情节的考察范围;在行刑阶段,对危险性人格进行跟踪、重塑。未成年人刑事法律人格化将促进未成年刑事政策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促进刑罚个别化,实现法治社会的实质公正。 相似文献
236.
9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对“毒驾”致一死四伤的专职司机杨博一案公开宣判:杨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本刊曾对该案进行报道)。据当地媒体报道,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杨博听到判决结果后,一言不发,身体有些发抖。“杨博吸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并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人员伤亡, 相似文献
237.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把握———对59件危险驾驶案例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是其刑事可罚性的前提,而危险性的大小则应成为危险驾驶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越深,其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受酒精影响就越差,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就越大;同时驾驶车辆的大小及车型不同,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危险也不同。因此在确定醉驾案件的基准刑时应以被告人的醉酒程度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到驾驶车辆本身的危险系数。此外,醉酒驾驶行为的实际危险大小还取决于被告人的驾驶能力、驾驶车辆本身的安全状况、行驶路段的实际交通状况及驾驶行为的实际表现等因素,这些情节在确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时均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38.
官民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一个抽象群体与另一个抽象群体之间,具有一种莫名的心理对峙,成为他们打交道的心理背景。一方对另一方"敌视"、"愤怒",而另一方为了在心理上防御,也必须主动地变得"敌视"、"愤怒"。 相似文献
239.
240.
我国刑事侦查实行“程序性侦查发动配合强制侦查的授权原则”,立案与确定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程序意义。只有在发现能够证明原判“确有错误”,从而“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时,才能将受无罪宣告者再次确定为嫌疑人。而从现有情况判断,念斌被再度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缺乏达到法律要求的新证据。因此对其再度立案缺乏法律依据,且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冲击裁判既判力和审判权威。立案机关应当及时纠正,检察机关亦应实施法律监督。由此案反思,应当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立案及确定犯罪嫌疑人程序;完善既判力法则,有条件地确认“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还应当完善司法监督和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