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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物权法旨在明确物的归属,在流转中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那么物权立法必当审慎为之,尊重和适应现代物权制度发展的需求,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寻求各种法律途径,形成以物权为核心、稳固物权、维护物权的理想的维权屏障.笔者以为,适应现代物权制度需要的理想的、良性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机制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相似文献
152.
李强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25(1):12-14
在同一债权上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责任平等,债权人有选择权。基于此“责任平等”学说,检讨现行《担保法》第28条及其解释第38条规定之不尽合理之处,从二者并存时的责任优先问题、相互求偿问题和责任承担问题等三个关键环节上分析,初步构建较为完备的法律适用规则,以期担保法调整此类关系时会更为衡平正义。 相似文献
153.
“十一五”期间,要由偏重于国有经济转到公平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上来;由过多干 预微观经济转到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上来由对某些利益集团的关注转到对整个社会公众 权利的关注上来;由传统的“人治”政府转到现代的“法治”政府上来 相似文献
154.
论人体器官权及其对物权法的新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体器官权是医学进步催生的无法跻身于传统人格权体系的新型权利,是对物权法的新发展。人体器官是承载人格利益的可移植再用的特殊的物,权利人对依法摘取的自身器官享有所有权,但不得为器官交易行为。《物权法》应当不断提升其自治品质,积极应对人体器官物化的现实趋势,审慎创设人体器官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5.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迁都重庆,重庆的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之受当时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的影响,日军很快便将重庆锁定为其战略轰炸的主要目标.日军轰炸彼时的重庆,具有非常明确的战略意图,那就是"以炸迫降"、"以炸迫和".对这一意图,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和解读. 相似文献
156.
157.
黄志伟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2):61-62
保证期间简言之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理论和实务界对保证期间的性质颇多争论。近几年 ,我国担保法律制度得到不断发展 ,但在保证期间的起算等规定上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 ,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8.
于志宏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4):67-70
物权作为民法中的基本制度 ,在我国内地、香港、澳门的民事立法中存在较大的差异 ,主要表现在 ;物权客体的范围不同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规定不同 ;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规定不同 ;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不同。解决内地、香港、澳门三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可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运输中的动产物权 ,适用送达地法 ;运输工具物权 ,适用登记地法。 相似文献
159.
崔建远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6):54-57
准物权转让,是准物权自其主体处移转到受让人之手的过程,在不承认物权行为制度及理论的法制下,它属于事实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结果,即准物权归属于受让人的现象。而准物权转让合同则为引起准物权转让的一种法律行为,并且属于债权行为。准物权转让,在德国和中国台湾的法律上实行无因原则,而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上多为有因的。需要登记的准物权转让,需要准物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和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毋需登记的准物权转让,只需要准物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但在转让人无处分权时,转让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相似文献
160.
王立兵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2)
“公示原则是物权理论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元件。”作为一种重要的公示方法 ,物权登记制度则是对该项原则的体现和保障。但长期以来 ,由于历史与现实、观念与体制等原因 ,该制度在我国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甚至其在我国是否存在都令人困惑 ,这极大地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 ,在制定物权法时 ,立法者除对物权体系重点关注外 ,也应对此问题予以正视 ,以期真正建立、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