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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前提是必须交纳土地收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综合地价款.在交纳综合地价款后,房屋的产权性质从经济适用房转变为商品房,俗称“经转商”.根据2010年5月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原购房价和出售价价差的70%补交,另一种是按出售价的10%补交.按照北京一套普通房子动辄二三百万元的价格计算,补交土地收益无疑是一笔可观的数目.也就是说,一套房子的综合地价款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能不能不交这笔费用?有人在这上面动起了心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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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任务目标是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景观及健全的生活服务体系,过程目标是建构社区发展的公共意志,培养自治能力,提高参与意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和认同,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是相辅相成的。目前商品房社区建设的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发生了失调现象,出现了"文化堕距",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偏离了社区建设的目标。为能实现社区建设目标的理性回归,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应从间接路径和直接路径介入社区的建设,构建商品房社区建设的方法体系,推动社区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33.
正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违约风险进行充分预估,并通过协商一致确定双方认可的违约金数额,以便在违约情形发生时,利用简便快捷的支付违约金方式弥补损失,这是私法领域契约自由精神的体现,也是理性经济人的明智之举。而违约金的司法干预,是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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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正>近年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社会矛盾化解,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保障群众诉讼权利。2010—2013年,乌达法院审结各类案件共计5048件,其中民事案件4309件,刑事犯罪案件739件,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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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J小区从业主维权走向业主自治的案例分析表明,基层党建能够推动业主自治和提升商品房小区治理水平,党建引领业主自治的机制主要体现为政治领导与组织机制、自我服务机制、广泛参与机制以及自我约束与监督机制。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构成商品房小区治理的“新三驾马车”,在党建引领下形成多元协商,挖掘业主资源、拓展公共空间和进行价值引领,共同推动业主自治。 相似文献
38.
试论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舒胜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7,(2):96-98
由于商品房和商品房消费者的特殊性,商品房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仅仅依靠民法很难实现,需要政府的参与,发挥政府和消费者组织的作用,运用经济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念和调整手段。其中经济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商品房消费者保护的主要法律部门,为维护商品房消费者权利,应强化经济法对其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39.
赵勇山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41-43
一 项目抵押与商品房预售按照现实作法 ,开发商一进入房地产项目开发 ,都尽可能地要以正在建造中的商品房大厦(项目 )作抵押 ,向银行贷款 ;同时又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以下简称《房地产法》)第 44条的规定 ,向公众预售商品房。于是造成绝大多数预购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预购一套已被作了抵押的商品房。他们苦心积蓄下的钱 ,买了一个有瑕疵的标的 ,就这样陷入了困境 ;个别开发商携款出走 ,银行执行抵押 ,预购人购房落空 ,预购款也无法追索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较多的是大厦落成向银行还贷后 ,资金短缺 ,开发商无力投入善后扫尾工… 相似文献
40.
姜战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4):104-110
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人直接基于合同享有的权利为债权。预售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购买人享有债权,但对购买人权利效力的强弱有影响。现行司法解释在一定情况下赋予购买人权利以物权效力保护,但在权利定位、对抵押秩序的影响和与物权法定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大陆法系民法承认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局限性,以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不动产物权受让人。我国应借鉴预告登记制度,更新认识并改造预售合同登记制度,完善购买人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