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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282.
283.
论拒绝强迫自证其罪规则——以此为突破口设置我国沉默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沉默权制度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当前是否已经具备了引进沉默权的条件,在我国目前的“本土”环境下其能否有效运行,还需进行辩证的分析。如沉默权所要求的制度条件,沉默权的引进应该暂缓,沉默权与拒绝自证其罪的关系。同时提出了以拒绝自证其罪的角度设置我国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284.
285.
中美刑事证明标准比较研究 --兼谈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证明标准是美国宪法和刑事实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没有明确的"证明标准"的表述,中美在证明标准上差异较大,中国学界在刑事证明标准上就是客观真实还是法律真实,形成了三种观点. 相似文献
28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逐渐扩展至其他国家。“作为刑事证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要规范的不是证据的证明力问题,而是证据能力问题。该规则也不对一般意义上的证据适用问题加以限制,而主要涉及公诉方证据的法庭准入资格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公诉方所提交的指控证据被法庭认为是违法搜集的,且达到“非法”程度,那么,法庭将剥夺该证据对案件的证明能力。这意味着该证据丧失了证明案件的资格,法官或陪审团将不再对该证据予以采信,并不再用以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 相似文献
287.
作为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规定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强化的过程。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基本宗旨,扩展了诉讼监督的范围,增添了诉讼监督的内容;丰富了诉讼监督的手段,明确了诉讼监督的效力;强化了诉讼监督的责任,健全了诉讼监督的程序。当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迎来新机遇的同时更是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88.
聂海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27-3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名存实亡的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冷静反思其在我国运行的现实障碍。应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划分为若干阶段性任务,首先集中精力排除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不可急于求成、寄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深入思考我国的社会形势和民众接受程度,不可排除面过宽;必须改变对侦查机关防范和不信任的认识基础和错误心态;必须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何保障法院、法官毫无顾忌地行使排除权;必须集中精力解决当务之急——刑讯逼供;必须有政治智慧,讲究策略。 相似文献
28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障人权、准确打击犯罪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建立在合理的"非法证据"范围的基础上。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选择需要遵循人权保障原则、客观真实原则、非法证据推定原则和实质审查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适用,应当区分单一非法证据排除与多种非法证据排除的差异,综观证据的证明能力分别采信。 相似文献
290.
陈朝晖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9):63-66
自救行为的特点决定了其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我国刑法对自救行为的现有定位是超法规的正当化行为,但在刑事立法中没有确认其合法性。而英美法系双层次犯罪构成模式对超法规的正当化行为的充分展开,不仅提供了极其广阔的空间,而且因赋予其程序要件的色彩,更加强调了程序正义。我国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是游离于我国传统的耦合式犯罪构成体系之外的一个"活泼元素",这与现代刑事法治的精神不相契合,实有检讨和改进的必要。在现行刑事政策和犯罪构成体系下对自救行为进行合理定位,让自救行为成为具体案件在定罪时的排除犯罪性事由及"出罪"理由,应当成为改造我国传统的耦合式犯罪构成体系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