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09篇 |
免费 | 18篇 |
专业分类
工人农民 | 8篇 |
世界政治 | 3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篇 |
法律 | 529篇 |
中国共产党 | 122篇 |
中国政治 | 207篇 |
政治理论 | 17篇 |
综合类 | 10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篇 |
2023年 | 11篇 |
2022年 | 13篇 |
2021年 | 25篇 |
2020年 | 18篇 |
2019年 | 17篇 |
2018年 | 5篇 |
2017年 | 8篇 |
2016年 | 32篇 |
2015年 | 29篇 |
2014年 | 123篇 |
2013年 | 114篇 |
2012年 | 71篇 |
2011年 | 78篇 |
2010年 | 57篇 |
2009年 | 75篇 |
2008年 | 52篇 |
2007年 | 49篇 |
2006年 | 42篇 |
2005年 | 42篇 |
2004年 | 36篇 |
2003年 | 21篇 |
2002年 | 34篇 |
2001年 | 30篇 |
2000年 | 31篇 |
1999年 | 3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2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31.
近日,广东省餐饮具消毒协会因私自收取消毒企业产品检测费等违法行为,被依法撤销登记。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众多的行业协会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行业协会的一些不良行为,不仅影响了自身声誉,更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分析某些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沦为"敛财协会"的原因,首先便是角色错位,有的行业协会由于"脱钩"不彻底,对行政权力"狐假虎威",甚至"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另一方面,部分地方在对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时"重审批、轻监管",这也助长了一些行业协会利用"影子权力"换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232.
国务院法制办以"主要事实审查存在遗漏"为由撤销了鲁政复决字〔2011〕1号行政复议,并责令山东省人民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撤销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应该算是行政复议史上的处子之作,象征意义巨大。一是法律保护私权现实进步的体 相似文献
233.
行政机关以主体错误为由,自行变更用人单位,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撤销重作行为;在工伤认定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自行变更用人单位的职权,其自行变更用人单位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行为属超越职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撤销已作工伤认定,变更用人单位,重新进行工伤认定时,应重新启动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234.
民事程序的完备性关系到权利人寻求救济的途径,本文从诉讼中的不同阶段对第三人内涵进行全面的阐述,由于中国缺少裁判生效至执行前之阶段的第三人程序保障机制,故分析了两大法系对于该阶段第三人的权益保障模式,着重论述了我国构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因以及法治土壤,并对适用何种模式做出了选择。 相似文献
235.
一起已执行完毕6年的财产纠纷案却被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推翻,理由是被执行人没有拿到补差款,而申请执行人谷秀6年前已将7万元交给了法院。保定市中级法院撤销了高碑店市法院的裁定。但高碑店市法院对保定中院的裁定拒不履行,致使谷秀一生的积蓄化为乌有。 相似文献
236.
3月12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审议“两高”报告发言时,反思赵作海案和“天价高速费”案,倡言“有错必纠”,称不能像鸵鸟一样。他建议刑案被告人开庭时和辩护人坐在一起。 相似文献
237.
李海炅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5):93-95
在路华与吉利“陆虎”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商标委员会驳回路华公司“陆虎”商标撤销申请的决定,无论从程序角度还是事实角度来看,其法律依据都不坚实。这一判决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与行政界线的模糊,这涉及到法治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对此进行研究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238.
【裁判要旨】后审法院发现被告人的犯罪,均是在前审两份生效判决缓刑考验期限内所犯的新罪,可以一并撤销该前审两份生效判决的缓刑适用部分,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相似文献
239.
2007年我国立法机关对《民事诉讼法》做了部分修订,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建立起了我国民事诉讼案外人异议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两种救济制度。其中,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执行 相似文献
240.
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的口头劳动合同,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纳入可撤销合同的范畴,劳动者可以行使撤销权。在"口头合同"、"可撤销合同"、"单方撤销"这三种制度设计背后可以看到观念逻辑与现实逻辑的某种博弈。劳动合同立法应当警惕极端思维的干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