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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案名:吕某故意杀人案[基本案情]2005年2月6日19时许,吕某到某市黄江镇大家乐广场找卖淫女嫖娼,找到被害人杨某。二人在该镇江海城黄河二街12号楼302出租屋内进行性交易后杨先离去,吕发现身上的手机及财物被偷走,便怀疑是杨所为。同年2月9日21时许,吕某携一把水果刀在大家乐广场再次找到杨某性交易,杨未认出吕。二人到黄河二街12号楼302出租屋发生性关系后,吕要求杨把手机还给他,杨不承认并想逃离,被吕抓住,两人发生争吵。吕某遂将杨推倒在床上,用左手卡住杨的颈部,右手持水果刀刺了杨的腹部、右眼部各一刀,致杨当场死亡。 相似文献
82.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6,(5):50-55
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一直是困扰司法界和理论界的难题,理论界关于主观罪过形式问题的争论不断,主要有故意说、过失说和复合罪过说。如果坚持过失说,那么行为人对违反法规是"明知"的,但对危害结果是过失的,这实质上是双重罪过。复合罪过说不符合我国刑法"同一罪名,同一罪质"的立法原则。因此,在实然层面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应坚持故意说。在应然层面应该将本罪罪过分开分条设置,分别包含故意和过失。另外,适用严格责任有悖于中国刑法的立法基础,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83.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3)
对非法拘禁导致被害人自杀死亡的案件,能否认定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存在全面肯定说、全面否定说、重要原因说、客观归责说等多种观点,导致对同类案件要么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要么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存在将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和实质数罪混为一谈等问题。一方面,应当肯定非法拘禁行为与被害人自杀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另一方面,肯定因果关系并不表明对行为人必须以"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论处。因为在非法拘禁这类封闭的作案环境中,行为人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负有保护义务,有义务防止被害人自杀或他杀事件的发生,未履行这种保护义务的,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视罪过不同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与非法拘禁罪(基本犯)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84.
一、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及特征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主体是 相似文献
85.
季勇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8,(3):101-102
间接故意中行为人的放任意志不是缺乏思考的盲动,也不是完全中立的惯性,是有意识、自觉地选择能产生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定行为,具有自觉的性质。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只是一种逻辑推断,并没有法律上的明文依据,而从社会危害性的实质根据出发,间接故意中的特定行为对客体发生实际侵害的危险程度较高时,能够从主观、客观因素上综合体现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有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86.
通常情况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容易区分的,但对行为人先获取国家秘密,进而又泄露国家秘密的复杂情形的处罚,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上都争议颇大。 相似文献
87.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不包括金融机构中的工作人员。本罪主观故意的认定应当根据客观行为的表现进行考量。根据刑法条文规定,本罪的成立必须扰乱金融秩序。构成本罪不以行为人向公众宣传、介绍为必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实施数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不构成数罪。犯本罪的单位和本单位的人员不构成共犯。 相似文献
88.
非法持有毒品罪在整个毒品犯罪体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堵截式作用,作为一种特殊的毒品犯罪,刑法学界通常对该罪的客观要件方面关注较多,而对其主观要件有所忽略。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要件进行研究,主要是从主观罪过的归责原则、罪过形式及其认定方面入手,明确了非法持有毒品罪应当严格适用罪过责任,主观罪过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并且应当适用合理推定方式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89.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是成立犯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对行为人主观要件的认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主观要件各要素的认定,特别是关于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都是富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从刑法的一般理论和学说出发,结合司法案例,试图探求区分二者的识别要素。 相似文献
90.
张雅维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1,(3):62-64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是渎职类犯罪的两个重要的罪名.玩忽职守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两罪都可以表现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