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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大数据的时代变革兼具机遇与风险,研究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实现方式,可以为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体系提供优化路径.通过不同维度梳理大数据的内涵,分析大数据发展带来的社会变革,基于个人信息的"权益"与"权利"的内在分歧,讨论个人信息的"权利"保护的规范形式.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方式是对个人信息进行赋权保护,在民法中规定个... 相似文献
72.
姚志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3,(2):111-123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规定了大型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即“守门人”义务,该条款也可以称为“守门人”条款。“守门人”条款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体系中具有显著的特殊性,《个人信息保护法》以规制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为中心;但第58条规制对象是大型平台,大型平台在第58条语境下并非个人信息处理者,而是一种管理者的角色。第58条仅规制大型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行为,而不规制其自身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这种特殊性对第58条的解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体现在大型平台违反第58条的法律责任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部分是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进行设计的,大型平台违反第58条时,其法律责任的确定不能简单套用相关条文。 相似文献
73.
张薇薇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3,(3):62-75
同意和默认同意构成《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默认规则是基于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等理由的默认同意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7条第1分句一方面推定信息主体同意信息处理者处理公开的个人信息,建构起基于知情同意的默认规则;另一方面赋予信息主体对默认规则的“明确”拒绝权,二者共同构筑了处理公开个人信息默认规则的完整架构。作为一种倾向性的默认规则,该分句是对信息主体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的调和,也是在知情同意框架下通过助推的方式促成不同群体利益的调和;它在尊重个体自由与自主的前提下,通过规则设置突破基于知情同意的“个人控制”模式,拓展了信息处理者自主处理个人信息的空间。 相似文献
74.
在数字时代,涉案人员活动轨迹侦查发生变革,取证对象从点状的位置信息发展为聚合的敏感行踪轨迹数据,收集手段从行踪监控发展为任意性调取、查询行踪轨迹数据,分析方式从人工筛选发展为大数据分析。这引发了不当获取涉案人员个人敏感信息风险、收集使用行踪轨迹数据的安全风险、活动轨迹侦查权力扩张风险。鉴于此,涉案人员活动轨迹侦查应当从个人信息导入、数据安全控制机制建构、任意型与强制型的二元法律属性划分及相应程序规范构建等方面加强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75.
消费者个人信息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而经营者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非法获取、销售、过度收集和分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导致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存在泄露的风险,为了更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应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不断完善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消费者个人意识,从而有效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相似文献
76.
伴随科技的发展进步,我国已全面步入信息时代,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现阶段,刑事诉讼领域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对零散,对公权机关的授权较多,对公民的赋权较少,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本文通过总结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探究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分析个人信息权利保护需平衡的各种关系,探究构建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权利保护制度的策略,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7.
在新媒体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快速发展和数字经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出台,通过拓展个人信息保护范围、确立“告知—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规制人脸识别和算法推荐等新兴技术手段、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强化侵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充分彰显了立法的时代性。《个人信息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相互补充配合,为网络平台用户信息利用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78.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给现代生产生活提供更多解决方案,在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医疗诊断、智慧教育、金融投资等领域应用前景广阔,带来高效率和便捷之时,个人信息侵权问题越发严峻。由于智能机器需要巨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喂养训练”,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泄露、滥用等侵权案件刺痛大众敏感神经。实践中由于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宽泛、公民个人诉讼举证难、侵权主体难确定、企业数据合规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通过明确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范围、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适用规则、探索个人信息侵权的惩罚性赔偿、立法为主企业合规为辅协同治理,探索强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新措施新路径。 相似文献
79.
目前,由X微博开始,诸多软件平台以“为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确保传播内容的真实、透明”“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进一步打击仿冒搬运、造谣传谣等行为”等理由,上线展示用户“IP属地”功能,这一功能主要为软件方将自动将用户个人的IP属地公布于用户的个人主页、评论区等部分。用户IP属地的展示具体范围为:境内账号将属地具体展示到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境外账号则会将属地情况展示到国家(地区)。该功能对于用户IP属地的展示具有强制性,用户无法自主选择对是否开启或关闭IP属地的展示进行操作。依据实际操作发现,即使用户在使用该类软件过程当中关闭位置相关定位权限,IP属地展示依旧存在。 相似文献
80.
近几年,电商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拥有了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网络销售市场。其中,助力电商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就是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销售平台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收集大量用户信息,用来精准分析用户行为。基于此,消费者通过这种精准营销的方式享受到了更便捷舒适的网络服务,使得消费者可以更加快速精准地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但同时,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却面临着巨大威胁,具体表现为互联网销售平台在数据收集、使用过程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多种侵权行为,更有甚者侵犯了公民的相关隐私权。例如,近年来频发的网络销售平台消费者信息泄露事件。如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助力和实现电商产业的长远与良性发展,是网络销售平台面临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