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613篇 |
免费 | 60篇 |
国内免费 | 6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3篇 |
工人农民 | 161篇 |
世界政治 | 14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53篇 |
法律 | 1384篇 |
中国共产党 | 727篇 |
中国政治 | 1311篇 |
政治理论 | 292篇 |
综合类 | 58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31篇 |
2022年 | 39篇 |
2021年 | 44篇 |
2020年 | 75篇 |
2019年 | 35篇 |
2018年 | 17篇 |
2017年 | 34篇 |
2016年 | 86篇 |
2015年 | 169篇 |
2014年 | 452篇 |
2013年 | 353篇 |
2012年 | 392篇 |
2011年 | 350篇 |
2010年 | 372篇 |
2009年 | 392篇 |
2008年 | 462篇 |
2007年 | 253篇 |
2006年 | 216篇 |
2005年 | 149篇 |
2004年 | 168篇 |
2003年 | 218篇 |
2002年 | 111篇 |
2001年 | 87篇 |
2000年 | 87篇 |
1999年 | 28篇 |
1998年 | 10篇 |
1997年 | 10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5篇 |
1993年 | 5篇 |
1992年 | 4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2篇 |
1981年 | 1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67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迅速,而由于海上运输有着成本低廉等诸多优势,中国各个港口的货物吞吐量也与日剧增。相应的,因港口货物而引起的各类法律纠纷也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其中,关于由承运人依提单向提单持有人签发的进出口货物提货单是否可以作为物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的法律问题尤其引人关注。 相似文献
14.
边缘无浆体MSP5蛋白基因的克隆及原核表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参照已发表的边缘无浆体主要表面蛋白5(MSP5)基因的核苷酸序列,设计了1对特异性引物,以边缘无浆体基因组DNA为模板,采用PCR技术扩增获得了MSP5蛋白基因。将其克隆到pGEM-T Easy载体,并进行测序分析。结果表明,克隆的MSP5基因与GenBank上登录的Florida株MSP5蛋白基因的序列同源性达98.6%,编码氨基酸的同源性为99.0%,并且该序列包含有完整的开放阅读框,大小为633 bp。将该基因亚克隆入原核表达载体pGEX-4T-1,构建了重组原核表达载体。将其转化到DH5α宿主菌中,用IPTG进行诱导表达,实现了融合表达,表达产物的分子质量为45 ku。Western-blot分析表明,此表达产物能够被抗边缘无浆体阳性血清所识别。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倪学伟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1):47-56
无船承运人从货运代理分化而来,在相关纠纷的案件申,正确识别二者的身份是公正裁判的前提。法官的审判作业应该是:首先根据合同内容认定合同的性质,然後依据合同性质鉴别当事人身份,万不可仅凭一方当事人之官方身份直接确定其在合同中的身份及界定合同的性质。《国际海运条例》关于无船承运人应办理提单登记及交纳保证金的内容,实质是一种市场准入条件,属于强制性规范申的取缔性规定,不影响相关民商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无船承运人可以享受单位责任限制,却不属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之列,这是封其发展壮大的法律制约,解决之道惟在修订法律或封法律子适当解释。无船承运人提起追偿诉讼,系合法转嫁赔偿责任之有效手段,在适用《海商法》关于追偿时效的规定时,应注意公正与效率之间的价值取舍,将公正置于司法活动的至尊位置,以体现海事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9.
本文主要论述了基层人行的安全保卫工作,从现有保卫人员的岗位培训、人才管理制度、思想政治工作、银行守卫押运工作的新途径四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0.
企业的经济活动绝大多数是通过经济合同来完成,规范合同的签订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企业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许多企业对此均十分重视,有着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因此也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据笔者的办案实践,绝大多数企业的合同签订审批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蕴含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在分析原合同审批制度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合同签订审批管理方式,供企业界和法律界参考,以期能促进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减少因疏于合同管理而带来的经营风险。一、目前企业合同签订审批制度及弊端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合同签订审批管理制度大同小异,大致为:经办人员起草合同后,启用本企业的"签订合同审批表"依次将合同送呈律师、其他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签:上述各方面审查签字完毕后,业务人员持签字完毕的审批表到办公室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从而签订合同。以上审批程序多是依据该企业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现了企业管理的层级性,同时体现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分工负责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存在以下弊端:(一)无法保证合同草案的质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