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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282.
我国票据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相关法律制度没有明确电子票据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缺乏专门的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和配套规定等问题。应该在借鉴国际立法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修改《票据法》或者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对电子票据进行规范,待时机成熟后再以法律、行政法规形式制订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的路径,完善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83.
我国现行《物权法》和《公司法》均未对股票是否可以善意取得作出相应规定。学界普遍认为,因无记名股票被视为特殊动产,可以适用《物权法》关于动产善意取得的规定;但记名股票不能发生善意取得。以发行记名股票为主的日本,为适应实务发展需求,以立法形式确立了记名股票采用无记名证券的交付转让方式,并规定股票可以准用支票法的善意取得规定。我国现有理论研究未能从股票作为资本证券的流通性本质出发来探讨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的善意取得问题。为了促进股份流通、保护交易安全,对于无记名股票,应以立法形式规定可以准用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对于记名股票,应先从理论上明确可以准用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待时机成熟时再以立法形式加以规定。此外,可从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股份统一的视角对股票的善意取得制度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84.
农业银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刘某为给其朋友张某筹措开办煤矿的资金 ,利用其分理处主任的身份 ,私自散布吸收高息存款的信息 ,并规定 :款项必须先在该分理处营业柜台存成活期存单 ,然后持电脑打印的活期存单找其换取手工填写的定期存单 ,在换存单的时候 ,先行支付给储户高出国家规定利率的息差。而刘某开给储户的手工填写的定期存单 ,系刘某利用其分理处主任保管分理处印鉴的方便 ,私自在非农业银行的空白定期存单上加盖该分理处储蓄专用章和工作人员私章后伪造的。刘某利用此方法在 1 998年 1 0月共吸收了 50名储户的存款共 1 1 3 0万元。然… 相似文献
285.
于改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6):101-108
票据诈骗罪的对象应该是被害人的资金、其他财物或者服务;行为方式表现为利用汇票、本票、支票进行金融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罪过只能是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未遂标准是“被害人是否实际损失财物”;共犯与罪数应视情形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286.
287.
付款人在基础关系中对出票人指定的权利人(包括收款人和其他持票人)不负有任何义务,出票人所指定的权利人对付款人也不享有付款请求权;在票据关系中付款人的地位如同原因关系中的第三人,对持票人不负有支付票载金额的票据债务,当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仅指即期汇票中提示付款)时,付款人有决定是否承兑和是否付款的自由,不须对持票人负票据责任。现行票据权利体系理论存在属种概念间定义不一致,内部构成缺漏及其间关系错误等问题。应修正票据权利的定义和内部构成,完善票据权利体系理论。 相似文献
288.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际、国内社会交流的日益活跃,票证已成为这些交流活动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利用高科技伪造各种票证的案件也随之增多。因此,各票证生产厂家纷纷采用各种防伪技术来增强自我产品的防伪能力。文章从票证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肪伪技术入手,不仅研究了各项防伪技术的特征,而且还结合现存的伪造手段研究了真、伪票证的检验、识别等问题,可供同行在票证的检验工作中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289.
各国票据法都有交付转让票据的制度,我国票据交易实践中交付转让票据的情形并不鲜见,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相关规定。该行为效力如何,审判实践中未形成一致认识,法学界也是见仁见智。我国票据制度实际上未赋予该行为效力。法院的判决不能趋附票据交易习惯,票据规则为技术规范,逻辑严密,丝丝入扣,牵一发而动全局。赋予票据交付转让效力必须修改相关条款,建立相关制度。否则,顾此失彼。 相似文献
290.
票据制度是各国民商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票据被广泛应用于商事交易领域,作为支付手段进行债权债务的结算与清偿,充当信用工具,加速了资金的运转与融通。因此,票据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票据的研究也相应的越来越有价值。一、失票救济概念票据的持票人或票据权利人没有抛弃票据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占有,在法律上称为票据的丧失。依据票据还是否现实存在,票据的丧失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前者指票据的丧失是因为票据作为一种物已被消灭,如票据被撕毁、烧毁等;后者指票据的丧失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