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941篇 |
免费 | 31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9篇 |
工人农民 | 13篇 |
世界政治 | 9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3篇 |
法律 | 1150篇 |
中国共产党 | 395篇 |
中国政治 | 696篇 |
政治理论 | 125篇 |
综合类 | 46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2篇 |
2023年 | 58篇 |
2022年 | 57篇 |
2021年 | 64篇 |
2020年 | 78篇 |
2019年 | 25篇 |
2018年 | 13篇 |
2017年 | 22篇 |
2016年 | 50篇 |
2015年 | 72篇 |
2014年 | 234篇 |
2013年 | 273篇 |
2012年 | 375篇 |
2011年 | 440篇 |
2010年 | 226篇 |
2009年 | 207篇 |
2008年 | 144篇 |
2007年 | 114篇 |
2006年 | 81篇 |
2005年 | 85篇 |
2004年 | 64篇 |
2003年 | 57篇 |
2002年 | 91篇 |
2001年 | 85篇 |
2000年 | 21篇 |
1999年 | 12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3篇 |
1992年 | 3篇 |
1987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97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801.
目的引入、修订具有评估暴力危险及危险变化的暴力危险量表(Violence Risk Scale,VRS),对修订后的暴力危险量表中文版(VRS-C)进行信度检验。方法通过标准的翻译程序形成VRS-C,3位评估者独立评估14个案例以检验评分者信度,以125例来自成都安康医院监管病区、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及华西心理卫生中心的精神疾病患者为被试,对VRS-C的信度进行检验。结果初步修订的VRS-C具有较好的评分者信度(ICC=0.80)、同质性信度(克朗巴赫α系数=0.921)、分半信度(0.906)及题总相关性(0.246~0.849)。结论初步修订的VRS-C具有较好的信度。 相似文献
802.
一般认为在饭馆工作危险系数不大,老板往往借此借口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试图侥幸省几个小钱。然而,当一女服务员下班路上发生事故构成工伤后,成了“终身员工”。2012年8月16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一审法院在对医疗费、工资损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鉴定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1777余元依法判决赔偿的同时,判决海安县某龙虾馆与黄月之间保留劳动关系,黄月退出工作岗位,并责令龙虾馆从2011年9月起按月支付黄月伤残津贴1671.75元;同时明确黄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龙虾馆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龙虾馆补足差额。 相似文献
803.
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是日本刑法2001年设立的罪名,目的是实现对恶性交通犯罪的重罚化.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是故意犯,其构造类似于结果加重犯,并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是在交通事故被害人亲属的推动下立法的,关于其立法动机和立法方式,理论上存在争议.同时,危险驾驶致死伤罪的构成要件中有许多规范性要素,关于解释和适用的争议也很激烈.总的来看,日本的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设立后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一般预防作用,值得我国刑法借鉴.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不能合理地处理恶性交通犯罪,因而有必要设立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我国的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可借鉴日本刑法的规定,结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设计. 相似文献
804.
醉驾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并不贴合犯罪故意中"必然会"或"可能会"的紧密程度,醉驾人对危害结果也并不持有"追求或放任"的意志因素,因此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同时,现行规定不要求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构成需要危害结果已经发生,因此也不属于传统理论上的过失犯罪。实际上,我国《刑法》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作如此规定,是为了凸显刑法对醉驾行为最为严厉的惩罚性,是一种突破我国传统刑法罪过理论的立法模式,与英美刑法的严格责任有相通之处。 相似文献
805.
806.
807.
池州市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以来,已有158个村庄开展村庄整治,占全市总数的27%,农民生活面貌和农村环境面貌不断改善。贯穿一条主线,将生态文明融入美好乡村建设全过程生态是池州的最大优势。池州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融入和贯彻到美好乡村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产 相似文献
808.
关于危险驾驶罪之“危险”的认定及其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增设了危险驾驶罪罪名。如何认识危险驾驶罪"危险"的性质,及其与相关犯罪的关系,是正确适用该法律的前提。对抽象危险犯而言,其危险不需要具体判断,只要实施某行为即推定其具有某种危险。以追逐驾驶的形式实施的危险驾驶罪是具体危险犯,以醉酒驾驶的形式实施的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同时,危险驾驶罪罪名的增设改造了交通肇事罪的结构,增加了基本犯是故意而对加重结果是过失的交通肇事罪。而且,并不是一切危险驾驶行为都只成立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行为依然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者之间存在竞合的可能,应择一重罪处断。 相似文献
809.
危险货物包装破损而其处于不安全状态,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破坏作用极大,危及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命.本文主要从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技术设备单个方面提出安全对策. 相似文献
810.
德国社会学教授乌尔利希.贝克指出,风险社会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中心议题。为了实现对风险社会的管理,我国在立法上,特别是刑事立法上不断与时俱进,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危险驾驶罪作为抽象危险犯,是刑罚处罚的早期化,它是风险社会中风险控制的体现,能实现刑法的提前保护,又能充分保障人权,防止刑罚权滥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