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792篇 |
免费 | 41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篇 |
工人农民 | 21篇 |
世界政治 | 6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9篇 |
法律 | 955篇 |
中国共产党 | 242篇 |
中国政治 | 267篇 |
政治理论 | 45篇 |
综合类 | 22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篇 |
2023年 | 26篇 |
2022年 | 21篇 |
2021年 | 31篇 |
2020年 | 27篇 |
2019年 | 26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22篇 |
2016年 | 18篇 |
2015年 | 33篇 |
2014年 | 124篇 |
2013年 | 152篇 |
2012年 | 157篇 |
2011年 | 199篇 |
2010年 | 167篇 |
2009年 | 143篇 |
2008年 | 160篇 |
2007年 | 121篇 |
2006年 | 104篇 |
2005年 | 80篇 |
2004年 | 51篇 |
2003年 | 28篇 |
2002年 | 39篇 |
2001年 | 30篇 |
2000年 | 39篇 |
1999年 | 11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5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83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41.
42.
《现代法学》2016,(6):176-183
法释[2016]5号第1条关于民事审判庭与行政审判庭不得相互推诿的规定,突破了孤立主义与封闭主义的藩篱,为了便民和效率而转换逻辑,具有启发性。第2条所谓证据因需要确定的物权及其形成原因的不同而不同,其寻觅和确定受制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第4条没有扩展预告登记的客体范围,未就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两种情况下是否享有优先于其他权利人的权利表态,这构成不足。不过,预告登记制度值得称道之处在于,它不但彰显了程序正义,而且确保了实质正义。这与有些领域虽有程序正义但无法确保实质正义的情形不同。第5条有得有失,其失在于受让人能否对抗转让人的债权人的规则没有结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第230条以及法释[2012]8号第10条第2款的规定予以设计,适用范围过宽。第9条得以形成的重要源泉是意思自治、伦理价值,但这并不意味着程序法毫无作为,同等条件的形成及其机制就属于程序制度,它也是继承、遗赠场合排除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原因之一。第11条第2-4项的可资赞同,但第1项的规定却忽视了优先购买权人接到通知后思考、决断是否购买所必需的时间。如果通知中载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间过短,不合交易习惯,不合情理,就不宜以通知中载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为准。 相似文献
43.
意思表示错误是造成意思表示瑕疵的重要事由。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意思表示错误制度,学理上对与此有关的很多问题还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两大法系关于意思表示错误的比较研究、我国立法现状及意思表示错误有关问题的理解等方面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44.
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的脸谱(Facebook)页面上,每隔两三天就会出现一条新鲜事,多以其本人的口吻所写,描述所见所闻,顺着脸谱页面的时间轴一一排下来。 相似文献
46.
对于动机错误有二元论与一元论之争.二元论者囿于“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理念,不得不将“性质错误”拟制为内容错误,将双方动机错误置于错误法外救济.此种处理模式导致错误理论日益复杂化,难以把握.一元论为了将动机错误从可救济的错误中排除出去,主要采用列举或者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列举方式的优点是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缺点是难免存在遗漏;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无法妥善解决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与双方动机错误问题.我国可以借鉴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优点,尝试采用第三条路径,即“统分结合模式”:“分”就是坚持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区分;“统”就是在司法解释中,将主观行为基础错误、性质错误以及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成为行为人发出意思表示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的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一体纳入《民法总则》148条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47.
48.
49.
一、建设工程领域"黑白合同"的概念和效力分析"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它本身并不是法律术语,而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概括,尤指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针对同一标的,共同形成两种不同的意思表示。既然是两种不同的意思表示,则必然是一种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不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只有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当事人通过虚伪表示形成的合意,在当事人之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①那么究竟是 相似文献
50.
徐奔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32(3):55-63
偶然防卫不是正当防卫,造成符合构成要件之结果时成立犯罪既遂;主张偶然防卫无罪的结果无价值论者认为应该坚持"防卫意思不要说",采取事后判断的标准,此时偶然防卫不可能具有违法性,因而是无罪的;但是"无罪论"无法解决紧急救助型偶然防卫中"多层偶然防卫"的问题,其解释工具"法益衡量"也无法回应防御型偶然防卫问题,对过失偶然防卫中的"过失之过失"问题更是避而不谈。从刑法教义学的解释原理和对四要件犯罪体系合理性的论证来看,偶然防卫应当成立犯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