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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新闻监督权的本质属性是属于人权范畴之表达自由,其制度形态经历了“习惯下的自由”、“法制下的自由”、“法制权利”到“宪法权利”。我国的新闻监督权还处于“法制下的自由”状态。新闻监督权应该入宪,以使得其由“法制下的自由”成为“法治的权利”。  相似文献   
212.
论国家紧急权力的伦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紧急权力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权力,特别容易沦落为压迫人民的暴力工具(国家权力具有支配性和扩张性的本能可以很方便地使这种可能变成现实),因而必须树立各种理念和原则并将之作为国家紧急权力的伦理基础。对于法律而言,它们具有先在性,国家紧急权力乃是以一般伦理规范的预设为前提的。其中,人民主权原则是国家紧急权力的权力基础,保障人权原则设定了国家紧急权力的终极目的,有限权力原则划定了国家紧急权力的行使范围,法治主义原则提供了国家紧急权力的行使依据,分权制衡原则体现了对国家紧急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国家世俗原则划定了国家紧急权力的最后底线。  相似文献   
213.
关于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也包括证人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由于我国没有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这就使得证人作证制度不够完善,难以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借鉴英、美、日等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必须确立证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建立证人豁免制度,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以此切实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214.
社会权利的司法救济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传统人权观念认为社会权利不属于普遍性的个人权利,在救济方式上不赋予该权利体系以司法适用性。目前,人们逐渐认识到作为整体的人的各种权利具有相互关联性,自由权与社会权不是孤立的两类存在,无法脱离其中的一类权利来抽象地保护另一类权利,于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可能的范围内发展了社会权利的司法救济,包括集体申诉制度、对公民和政治权利的社会性解释、通过肯定性救济手段给予社会权利以事实上的司法保护与公益诉讼等形式。通过这些方式,社会权利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215.
权利思维方式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权利思维方式不同于以义务为核心的思维方式与泛政治的思维方式 ,它作为法治条件下的思维方式 ,强调人权是一切权利的出发点 ;个人权利是一切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源泉 ;权利优先于义务和责任 ;真实的权利始终是个体性的权利 ;个体权利优先、基本权利优先是处理权利冲突进行权利选择的基本原则。权利思维方式的展开路径是 ,权利的合理性优先于权利的合法性、权利的现实性优先于权利的理想性 ;权利的实现优先于权利的救济 ;权利的保障优先于权利设定 ;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并重。  相似文献   
216.
随着理论界关于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制度研究的不断完善,关于农业遗传资源权的探索也逐渐深入,本文结合已有理论成果,将农业遗传资源权置于知识产权之下,通过对比农业遗传资源权与物权、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不同,分析农业遗传资源权的权利属性,进而实现对农业遗传资源权的构建,以期为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完善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217.
通过对"小肥羊"商标案判决理由的批评性讨论,从法律解释和经济分析两个层面表明,单一适用《商标法》第11条第二款及其隐含的强者通吃的产权进化理论,不仅会与该法第31条包含的在先权利保护规则相冲突,而且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福利损失。主张通过法律解释结合《商标法》第9、11、31条的有关规定,依据责任规则处理权利冲突情况下的产权界定问题,可能获得更为公平也更有效率的司法和社会结果。  相似文献   
218.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不合法的动机和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文书、公正文书等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执行,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  相似文献   
219.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14,(3):132-141
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新兴的辩护形态,旨在通过主张诉讼行为违法而请求裁判者宣告某一侦查、公诉或者审判行为丧失法律效力。程序性辩护意见的提出是在原有的刑事诉讼形态中形成一种新的审查性之诉,从而在实体性裁判程序进行的同时启动一种独立的程序性裁判程序。在我国,检察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这种程序性裁判程序中的主持者,但两者在权力根基和裁判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实体性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重的制度设计理念,建立了程序性辩护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制度初创时立法的粗疏,在传统诉讼观念的影响下,辩护功能难以发挥的司法隐忧依然存在,有必要从基本原则和保障机制方面寻求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220.
准物权的理论问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准物权同典型物权相比具有较大的特殊性 ,但仍然属于物权范畴。准物权较特许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的命名优点明显。观察和界定准物权的客体 ,宜采取多视角模式、时空结合观、宽严相宜的弹性标准、注重客体内部构成因素变化的方法。准物权在权利构成上大多具有复合性。准物权的产生离不开所有权这个母权 ,也时常需要行政许可 ,前者起“遗传”和“分娩”的作用 ,后者具有“催生”和确认的功能。准物权客体之上竖立的所有权就是准物权的母权。准物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 ,但有特殊性 ,物权的追及效力极少适用。关于准物权的单行法总体上属于行政法 ,但它们建构的基石却是准物权。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未从渔业权、狩猎权的层面规定 ,使其行政法规范的大厦不稳 ,存在结构性缺陷 ,立法目的反倒不易达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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