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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重新认识虚假广告罪的法益位阶及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假广告罪几乎沦为一个死罪名,其原因在于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法益位阶的错误认识,并因此难以适当地确立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本罪为侵害复数法益之罪,在其法益位阶上,市场交易秩序为优先序位法益,属个人法益的财产权利的为次位法益,而非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与之相反的位阶次序.对市场交易秩序侵害的效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子效应,因此对本罪的构成要件应回归虚假广告罪的刑法本条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行为内容,即虚假广告行为的投放持续时间、在媒体宣传的频度、对媒体的覆盖范围以及广告本身的虚假程度等来综合说明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72.
高圣平 《中国法律》2011,(6):33-35,94-97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设一直是围扰农村土地改革的一大难题。虽然我国《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设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但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则授权“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去规定,给下一步《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留下了空间。  相似文献   
73.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秩序,但刑法典却将本类罪规定为结果犯、目的犯。这种构成形态与立法趣旨的悖反,源于人们对金融诈骗罪法益的模糊认识。金融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其主要客体应是公私财产权。我国刑法应当调整本类罪的体系,将其置于诈骗罪之下。  相似文献   
74.
当前,各种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问题已十分突出,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隐患。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是值得思考的重大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75.
不当劳动行为制度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劳动者的团结权以平衡劳动关系的一项具体的法律制度。城市低收入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利益诉求存在着极大的共性,这一特殊群体通过团结权的行使以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劳动利益诉求是针对其弱势地位而言最为有效率的方式之一。在对已有相关不当劳动行为法律制度对工会维权的规定进行审视的基础上,思考低收入灵活就业弱势群体劳动权益维权整合机制的构建,对促进改革成果公平分享并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76.
以非法手段取回他人占有下的本人财物行为应如何定性,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颇有争议。立足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从法益角度入手进行法理分析,并且对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指导性案例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可以得出较为妥当的结论,即本人以非法手段取回他人占有下的自己财物,如果没有借此索赔等行为,不应构成相关的侵犯财产罪;如果手段行为构成其他犯罪,则按照其他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   
77.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象——兼评“公平竞争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象包括保护主体和保护客体.其保护主体为竞争者、消费者、其他市场参与者和公众;其保护客体为法益,即通过禁止性条款或一般条款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或间接保护多种主体的法益,并不创设完全独占权.退而言之,即便创设"公平竞争权利",该权利也只是一种"不完全独占权"或"框架权",不能积极行使,只能消极防卫."公平竞争权"的设立使受保护主体单一化,会窒息公平竞争并导致知识产权的扩张.  相似文献   
78.
限制刑罚权是法益保护原则的重要机能,但该原则却很难解释冒犯型犯罪的正当化根据。费因伯格认为,给他人造成的不良心理感受是冒犯行为被犯罪化的根据所在。不良心理感受易受到利益主体主观的影响,因此,欲获得刑法的保护,亟需将该利益进化成权利。然而,能够上升到权利的利益只能局限于最低的安宁权和一般性的利益。只有他们才能获得刑法的保护。这就是伤害原则解读冒犯型犯罪的根据所在。尽管如此,面对亲属间通奸罪,伤害原则与法益保护原则一样,也一筹莫展。  相似文献   
79.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保护法益不是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而是生产经营的经济利益。本罪的行为对象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的生产经营也应得到适度保护。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威力和诡计。本罪不是目的犯,“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只是一种提示性规定,表示一种动机。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竞合。  相似文献   
8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土地使用权价值越来越凸显,有时甚至远远超过房产本身的价值。拆迁中应对房屋所有权进行补偿,一般没有争议,但对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应予补偿以及如何补偿却争议很大,相关法规规定又不统一,以致已经成为拆迁纠纷中争议的焦点。笔者认为土地使用权应获得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范围应明确化,分配应合理化;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应分开补偿,显化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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