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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刘磊 《环球法律评论》2011,33(4):96-107
从美国法中的“毒树之果”规则的演进以及“沃沦法院”时期的宪法判例看,是否排除“毒果”要视“毒树”与“毒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定。德国的证据禁止规则包括证据取得之禁止与证据使用之禁止,证据取得之禁止与证据使用之禁止都可以产生放射效力,其“假设的侦查”理论与美国判例观点相似。我国引入“毒树之果”规则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以从刑讯逼供来寻找改革的突破点,赋予法院排除“毒果”的权力,我国法院应当运用平衡理论来审查衍生证据与违法证据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22.
传统自白任意性规则对于非法拘禁型供述的排除缺乏足够的解释力,有必要引入美国毒树之果理论。只要供述是先前非法拘禁的产物或与先前非法拘禁有关,即可视为毒树所生之毒果加以排除。但是若非法拘禁与供述之间由于介入因素的影响致使两者关联性微弱,排除供述无法达到吓阻违法的目的,依毒树之果的例外如稀释规则,供述可不排除。当前我国犯罪嫌疑人未被赋予沉默权、律师在场权,却要承担如实供述义务,多重介入因素的影响非但没有稀释非法拘禁与供述间的因果关系,反而更紧密了两者联系。故我国对非法拘禁型供述采绝对排除。未来随着讯问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调整,诸如稀释规则等毒树之果的例外应引入我国,并由控方来承担争议供述与非法拘禁型方法之间无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3.
间接非法证据的采用有放纵办案人员违法取证、侵犯人权之嫌。关于间接非法证据,美国采用的是“毒树之果”理论,德国采用的是“放射效力”说。我国建立间接非法证据排除体系,必须要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的价值均衡,合理界定间接非法证据的范围,赋予控方举证责任,设立庭前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24.
“毒树之果”理论在美国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树之果是指以非法取证的行为为条件或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而获得的证据。文章介绍了非法搜捕、搜查、扣押和非法取得的口供与毒树之果的关系,以及毒树之果的各种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25.
通过构建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博弈模型并进行分析,指出应减少刑讯逼供的收益并增加其成本。这可以通过适用"毒树之果"规则、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来实现。可考虑利用辩诉交易制度来激励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案情。  相似文献   
2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于20世纪的美国,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0年颁行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做了详细规定,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八),从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然中国司法实践中治理刑讯逼供的科学证据体系基本形成,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了一些完善非法证券排除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27.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应当限定在以侵犯相关人基本权利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毒树之果”不应属于排除范围。非法证据的排除只应限定在该证据在证明被告人有罪方面不具有可采性,其效力并不及于其他方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有赖于“二元式”裁判结构的建立;有赖于科学的动议、听证和裁判程序的建立;有赖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28.
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两部新证据规定大量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和理念,如确立了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并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对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作出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必将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9.
佟岩 《法制与社会》2014,(26):291-292
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中,对于"毒树之果"是否具有证据能力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解决"毒树之果"问题是司法审判实践的难点。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的运行,案件的公正审判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本文拟从介绍"毒树之果"的内涵出发,深入分析研究我国"毒树之果"问题,浅谈解决"毒树之果"对于完善刑事证据立法、规范刑事司法实践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0.
陈少林 《法学评论》2004,22(3):119-12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产生 ,有其深厚的背景基础 ,概括而言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即 :(一 )有效证明与维护正当程序之统一是其法理基础 ;(二 )强制侦查实行“令状主义”是其制度性基础 ;(三 )当事人主义的刑事程序结构为其产生的技术性基础。任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法则的立法建构与司法实践 ,都不能摆脱上述三方面基础 ,否则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本文依此思路 ,结合美、英、日、加、意、德等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状况 ,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法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认为在我国现行的刑事程序结构中 ,尚不具备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和技术基础 ,突出体现在对于证据的“非法性”难以界定 ,对可能出现的非法证据也无有效手段予以证明。在此基础上 ,根据有效证明与正当程序相统一的原理 ,提出了现阶段构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法则的内容以及保障其良好运行的程序性设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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