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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是指相对人依法提供的,用于担保对第三人所负违约、侵权、无过错责任,或用于垫付风险应急费用的担保,特点包括:以三方法律关系为基础,担保“私法之债”,担保“未来之债”,以及具有强制性。借助该种担保,公权力介入私法关系,在相对人和第三人间进行风险分配,从而保护弱势第三人,提高社会总体风险抵御能力。该种担保会限制公民意思自治、减损公民权益,故设定时应遵行民法的物权法定原则和公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及比例原则;实施则应避免流质、流押,规范管理担保财产。“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具有侵益性过强、风险预防效果欠佳等固有弊端,可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实现优化。  相似文献   
952.
欧共体于1980年通过的<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公约>(以下称<罗马公约>或<公约>),统一了各成员国的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当李人作法院选择的几率.但是,经过20多年的实践,<公约>本身的立法形式及一些具体条款已表现出诸多不足.本文拟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将1980年<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公约>转换为共同体立法及其现代化的绿皮书>(以下称<绿皮书>)和<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议案>(以下称<罗马条例I议案>)这两个重要文件,对<公约>各条款的不适应性进行分析,并介绍其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  相似文献   
953.
朝法  明文 《法庭内外》2007,(12):4-8
2005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创立的律师和解制度开始试行。从那时起,到朝阳区法院参与诉讼的民事代理律师,可能会在扮演“讼师”的同时,还要充当一回“和事老”的角色。这同时意味着到该法院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就有可能拿到一纸调解书。  相似文献   
954.
民事诉讼简速程序制度定位是缓解我国机制的功能麻痹,主要解决我国社会中较小型纠纷和当事人需要快速解决的案件,并衔接"诉讼"与"非诉讼"的解纷方式。因其制度功能的多元,必须在多元的价值中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955.
本文拟分析我国一审民事审限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其缺陷,并对完善我国一审民事审限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56.
由我国著名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牵头推出的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第四稿)将现行民诉法由270条扩充为534条,并做出重大突破。其中一个引人关注的焦点是,建议稿提议将两审终审制变革为三审终审制。 目前,对三审制最大的质疑来自于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的考虑。有学者提出,如果设立“三审终审”制的同时仍需设立再审程序,那么仍无法避免三审与再审程序的“重复”。  相似文献   
957.
家和万事兴,国安享太平。“和谐社会”建设要求人民法院“和谐司法”。澄迈法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不断优化调解方式,创建充分审判调解新机制,大胆探索适度延伸诉前社会热难点问题的化解机制,妥善调处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群体性民事案件,力争通过调解摆平矛盾纠纷,扎扎实实解决事关民生、民利、民心的各类民事纠纷,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以和谐司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连续5年没有出现因审判引发群众上访和重大申诉的事件。  相似文献   
958.
黄一哲 《特区法坛》2007,(4):48-49,53
[基本案情]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甲市房地产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乙市建筑公司。 2000年6月18日,甲市房地产公司(发包方)与乙市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承建力)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1.甲市房地产公司将“明珠大厦”工程发包给乙市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承建;2.本次发包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共6层,土建项目工程为每平方米800元,工程总造价480万元;  相似文献   
959.
《刑法》第36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被害人民事赔偿优先执行制度体现了“国不与民争利”的民本思想,是一种重要的被害人人权保障机制,具有丰富的制度内涵和深厚的理论基础。但是,立法的原则规定尚不能保障被害人民事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得以优先执行,需要完善相应的执行程序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960.
对违约金性质的讨论应当区分两个层次,一是一般意义之违约金的性质问题,二是具体法律条文与合同条款中违约金的性质问题。一般意义之违约金性质属合同违约责任。划分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的标准应采损害预设标准。《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违约金乃赔偿性违约金。应当遵从限制适用惩罚性违约金以实现公平的精神将第114条第3款违约金解释为赔偿性违约金。我国现行法律上仍有惩罚性违约金的存在空间。具体合同条款中违约金的性质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判断;当事人对其性质约定不明的,应首先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125条来处理;仍无法确定其性质的,应解释为赔偿性违约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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