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0017篇
  免费   200篇
  国内免费   58篇
各国政治   125篇
工人农民   304篇
世界政治   645篇
外交国际关系   251篇
法律   7950篇
中国共产党   6353篇
中国政治   9286篇
政治理论   1790篇
综合类   3571篇
  2024年   33篇
  2023年   168篇
  2022年   219篇
  2021年   275篇
  2020年   315篇
  2019年   134篇
  2018年   63篇
  2017年   154篇
  2016年   309篇
  2015年   711篇
  2014年   2153篇
  2013年   2291篇
  2012年   2677篇
  2011年   3542篇
  2010年   3457篇
  2009年   2035篇
  2008年   2290篇
  2007年   1539篇
  2006年   1585篇
  2005年   1283篇
  2004年   1266篇
  2003年   1149篇
  2002年   1009篇
  2001年   742篇
  2000年   582篇
  1999年   94篇
  1998年   45篇
  1997年   42篇
  1996年   18篇
  1995年   22篇
  1994年   9篇
  1993年   15篇
  1992年   13篇
  1991年   8篇
  1990年   5篇
  1989年   7篇
  1988年   1篇
  1987年   1篇
  1986年   1篇
  1985年   3篇
  1984年   1篇
  1983年   2篇
  1982年   3篇
  1981年   2篇
  1980年   1篇
  197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民事赔偿案件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是解决违法行为人民事责任的关键。《规定》虽然对损失计算进行了规定 ,但是并没有明确采用该种方法的依据。本文主要分析了在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下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不同情况下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理论依据 ,同时结合原理进一步剖析了现行《规定》 ,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2.
23.
24.
唐银益 《法治研究》2006,(12):60-61
一、政府机关是民事诉讼的适格主体,也是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遁格主体 《民事诉讼法》传统理论认为,民事诉讼主体即当事人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二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三是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而所谓“利害关系”,即案件争议的标的或案件结果与自己有关联。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丰富,民事法律关系日渐复杂。民事主体资格也呈多样化趋势,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虽不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但却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案件。  相似文献   
25.
欧阳林夕 《创造》2006,(7):40-41
东川独有的政策、独特的自然禀赋,需要创造性的宣传方式。马玉琼任部长的宣传部,把宣传做得漂漂亮亮,让世人看见一个新的东川。  相似文献   
26.
人在旅途     
久居城市,人总有种想逃脱的念头。五一长假将至,想出行的人们少不了在地图前谋划一下出行路线。旅游,就是用自己的双脚丈量大地,感受四季的变化、山水与民风的更易,用心体会这个过程中每一刻的感动。在这里,旅游的目的地可以统称为“远方”,听起来永远是一个给人新奇的心灵休憩地。  相似文献   
27.
28.
试析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局限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毋庸置疑 ,但其存在的诸多局限性 ,仍然使受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司法救济。如前置程序屏障、揭露日和基准日的确定、揭露日前卖出证券不受保护、诉讼方式的限制等问题 ,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诠释、完善和解决  相似文献   
29.
范仰棋 《新东方》2006,(4):25-28
对外开放是我党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通过实行对外开放,从国外引进资金、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推动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企业技术的提升,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对外贸易方式需要发生根本转变。实施互利共赢战略,参与国际良性竞争,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需求,是对外  相似文献   
30.
一、法院调解制度概述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也被西方誉为“东方经验”之美称。我国的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首先是一种民事调解,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活动中,其次,法院调解相对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仲裁程序中的调解等来说,法院调解是一种诉讼中的调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