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541篇 |
免费 | 165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2篇 |
工人农民 | 13篇 |
世界政治 | 11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篇 |
法律 | 2903篇 |
中国共产党 | 180篇 |
中国政治 | 512篇 |
政治理论 | 111篇 |
综合类 | 86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3篇 |
2023年 | 55篇 |
2022年 | 46篇 |
2021年 | 74篇 |
2020年 | 81篇 |
2019年 | 106篇 |
2018年 | 30篇 |
2017年 | 79篇 |
2016年 | 94篇 |
2015年 | 138篇 |
2014年 | 257篇 |
2013年 | 218篇 |
2012年 | 223篇 |
2011年 | 246篇 |
2010年 | 275篇 |
2009年 | 307篇 |
2008年 | 363篇 |
2007年 | 388篇 |
2006年 | 286篇 |
2005年 | 278篇 |
2004年 | 207篇 |
2003年 | 245篇 |
2002年 | 205篇 |
2001年 | 154篇 |
2000年 | 161篇 |
1999年 | 55篇 |
1998年 | 38篇 |
1997年 | 47篇 |
1996年 | 12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8篇 |
1992年 | 6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3篇 |
1986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71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51.
李玲玉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7,(3)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家庭、婚姻的观念逐渐趋于理性和客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通过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方式明确夫妻财产归属.我国《婚姻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充分肯定了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合法性,体现了《婚姻法》对夫妻意思自由的尊重.但是,鉴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制定,协议的履行均在婚姻家庭生活的背景下履行,夫妻在制定了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后,往往不会对所分财产的移转占有和变更登记,由此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可调和的争议.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引起的物权变动与我国《物权法》第9条、第23条发生了冲突.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应肯定财产分割协议对内部的效力;基于民法体系的完整性,物权公示原则宜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外部效力进行掣肘. 相似文献
152.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3)
《物权法》第24条未规定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从体系解释来看,该条文仅适用于特殊动产所有权、抵押权的变动。一般情形下,特殊动产所有权转让适用"交付生效+登记对抗"规则,特殊动产抵押权设立适用"合意生效+登记对抗"规则,这两种规则均属第24条之规范意旨。至于特殊动产质权设立则应适用第212条所规定之交付主义。由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兼采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特殊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与生效要件呈现出对应性与非对应性并存的复杂局面。具言之,形式主义下的物权变动之公示方法与生效要件具有对应性,即均为交付;意思主义下的物权变动不存在公示方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的制定者没有理清不动产物权(尤其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与特殊动产物权转移登记程序存在的差异性,进而混淆了主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与物权请求权,致使该条规定与现实规制存在脱节。 相似文献
153.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奋斗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抓住机遇,接受国内外各种挑战,拓展新发展空间的关键时期。档案工作作为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在各项事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编研工作是档案开发利用的重要一环,对于促进档案与业务融合发展、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力具有突出作用。"十四五"时期,民政档案编研工作必须紧跟民政事业发展步伐,主动融入民政工作发展大局,找准民政档案"编什么"的方向和"怎么研"的正确方法。 相似文献
154.
5月25日凌晨1时,杨绛先生以105岁的高龄在北京病逝,引发人们无尽感慨.1969年11月,在中科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工作的钱锺书、杨绛、俞平伯、顾准、骆耕漠、吴敬琏等100多位文化名人,被下放到河南息县“五七干校”劳动,与河南结下了不解之缘,钱锺书的《管锥编》、杨绛的《干校六记》就是在这孕育而成的. 相似文献
155.
在专利制度之下,民法授予发明创造人一段时期内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属权,任何人要使用这种发明创造都需要取得发明创造人的同意.与此同时,民法要求发明创造人必须将自己的发明创造内容公之于众,并且在专利期限届满之后,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该项发明创造.专利法律制度使人类的技术知识得以传承和更新,也使发明创造人的利益得到体现. 相似文献
156.
著作权系自动取得,其欠缺公示基础这一现实如何让著作权的排他性具有正当性来源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而著作权公示方面的缺陷也导致著作权许可制度存在着"许可使用权是何性质、其产生方式与此性质有何关系"等诸多问题。公信是与公示密切相关的问题,若要产生公信力,必须依赖于公示行为。 相似文献
157.
《民法总则》第127条将网络虚拟财产规定为民事权利客体,尽管并未明确将其规定为物权客体,但是,从《民法总则》起草过程中的条文文本演进以及从逻辑推理上,都可以看出立法实际上是肯定网络虚拟财产是物权客体的,确认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时代的虚拟物,可以建立所有权.《民法总则》这样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增加了物权客体即物的种类,为网络企业和网络用户的虚拟财产提供物权保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法律关系提供物质基础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而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158.
冯雪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53-55
目前我国尚未有法律专门针对信息存储空间的保护问题。不少学者认为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进行规制。然而侵权法是一种事后的、消极的、被动的保护手段,且通过侵权法维权的重要前提是要确权。本文由信息存储空间保护面临的危机引出我国对信息存储空间的保护现状,据此从物权法角度确立信息存储空间的法律属性和用户对其拥有的权利本质,在此基础上构思物权法视角下的信息存储空间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59.
公司财产权利结构"股权一所有权"说是古老物权思维的产物,其不仅不合法理和逻辑,而且也没有现行法上的依据。依现代物权思维,对企业的投资或出资是股东财产形态的转换而非所有权的移转;将股权定性为独立民事权利是一种武断解释,股权不仅是所有权,而且是地地道道的按份共有;由于"一物"的相对性导致公司财产权利的结构具有多重性,即体现为股东与公司的"所有权一经营权"基本结构、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所有权一经营权"内部结构、公司与第三人的"所有权一非物权"外部结构。如此界定,简单明晰且符合法理和中国的宪政体制。 相似文献
160.
《民法总则(草案)》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违反了民事责任的质的规定性,有些也与过错责任原则不匹配,可取的方案是将其作为民事权利救济的方式.合同法将减少价款、退货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也不科学,《草案》未把它们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加以规定是合适的,应予坚持.民法总则应全面承认各种民事责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不履行单方允诺所生义务产生的民事责任、不履行不当得利返还的民事责任、不履行无因管理关系中义务产生的民事责任.履行责任、返还责任、保证责任等虽然名为民事责任但实则系民事义务的情形,不得归入民事责任的制度之中.旅游、观看演出等合同中,旅行社等义务人违反义务的确造成了旅游者的精神损害的,应当成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并应纳入违约责任之中.关于民事责任的方式合并运用,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运用;在符合构成要件并不违反公平正义的情况下,也可以合并运用”的表述.责任竞合制度应在几个方面完善:在违约行为侵害固有利益且不得重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发生债务不履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基本上是赔偿责任的竞合,承认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一般违约责任的竞合,以及产品瑕疵场合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可用法律明文或规范意旨限制责任竞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