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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刑种,而同时是最严厉的一种附加刑。本文从其概念和特征入手,经由它在外国刑法中的概况和我国的相关立法现状,阐述了我国刑法在这一方面规定的主要缺陷,并针对这些缺陷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途径。 相似文献
32.
现行《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理解和认定上的困难,已经不能适应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新要求,有必要重视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刑法规定上的不足,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相关规定予以评述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当前,我国没有必要制定单独的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律。在修订《刑法》第294条时,应当区别对待组织、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并设置相应的刑罚,同时应当增设第294条之一以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对于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均应增设财产刑,并提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定刑。此外,不宜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规定为特殊累犯,而应当规定为特别再犯,并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缓刑、减刑和假释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33.
2007年12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一审宣判,何闽旭因受贿841万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34.
35.
《共产党员(沈阳)》2008,(1):40-40
2007年12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36.
身为北京国研发企业改革与经济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吉林伊通女子范平平的“忽悠”本领可谓高超过人:她自称是“英国留学生、与著名画家黄胄是故交”;“老公”是“李克农的孙子、中央调查局局长”。儿子是“牛津大学的博士”……借助编造出来的光环和高超的骗技,范平平共诈骗3800万元,以及保时捷越野车,奥迪轿车等高档汽车。就连真正的高干子弟周某某也落入了范平平的诈骗陷阱。
2007年11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范平平和他的“老公”李兆亘犯诈骗罪和诬告陷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37.
38.
8月25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庄严肃穆。法官宣判:被告人顾绯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4.6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3万元,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60.9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至此,这个收受巨额贿赂后辞职去打工的贪官,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相似文献
39.
于国华,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5月19日,于国华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明,2002年1月-2007年10月,于国华收受他人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745.2万元。案发后,查明于国华有折合人民币1075.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外,于国华从2001年起至案发非法持有枪支3支。 相似文献
40.
於贤淑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1(4)
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的适用主体包括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处罚较轻的财产刑代替适用较重的自由刑,能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他们,也符合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从宽责任原则.然而未成年人犯罪适用财产刑与未成年人普遍没有经济来源的现实状况相悖,适用财产刑往往不能实现其特有的功能,故应取消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吸收财产刑的立法规定,采用单处罚金,建立罚金刑缓刑制度等措施,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罚金刑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