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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王禹帆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2009年12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禹帆等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9年11月,王禹帆等人涉黑案经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王禹帆犯有受贿罪、贪污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72.
2012年3月27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备受社会关注的吴顺弟贪腐案一审宣判,因受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被判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73.
金孵 《先锋队》2011,(5):35-37
2011年4月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堂堂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74.
《工友》2013,(9):6-7
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  相似文献   
175.
打击恐怖主义的重点是制止恐怖主义融资。我国已签署了一系列有关反恐融资的国际公约、建议和决议等。我国要切实履行缔约国义务,就必须将公约和建议的要求纳入国家刑事司法制度,通过立法、修改法律法规等措施,防范和惩处恐怖主义融资。在分析我国现行有关恐怖主义融资的刑事法律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标准,对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犯罪化、冻结和没收恐怖主义资产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76.
石破 《法治与社会》2010,(12):44-46
某省一位文物专家,因受贿15万元而受到法律的审判。按照《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这位被告是国家级专业人才。如果不能继续发挥其专业知识在考古领域的作用,将会是国家资源的浪费,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于是,在辩护人的申请下,法庭对被告做出“判三缓五”的判决,并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经最高院核准后,  相似文献   
177.
收受他人贿赂财物579万余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00万元,江西省南昌市国土局原局长周宏伟近日被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查办此案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透露,一些地产商老板打着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向周宏伟送礼,周宏伟则交代称,由于送礼的人太多。他根本记不清哪笔钱是谁送的。  相似文献   
178.
反腐在线     
《廉政瞭望》2013,(19):13-13
翻供无效,蒲熙来被判无期 尽管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在庭审时以“不知情”、“记不清”等说法否认了多数指控,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清了其在10多年前就存在的贪腐事实: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2044.7万元,贪污500万元。加上其所犯滥用职权罪,法院一审决定对薄熙来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79.
2002年4月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李三元(正厅级)及其妻张静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李三元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张静华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李三元、张静华受贿赃款24.57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完毕,一些人感叹.“要不是妻子贪婪,李三元何至于会有今天的下场!”李三元也有总结“由于妻子贪心、私心,送钱容易出钱难,家庭小环境不好,我犯错误在所难免!“  相似文献   
180.
亦石  白林  范夫  芳姿 《党风建设》2002,(12):35-36
2002年4月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李三元(正厅级)及其妻张静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李三元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张静华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李三元、张静华受贿赃款24.57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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