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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实践中遇到诸多问题,究其本源,即在于证明问题没有厘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对象既包括基础的犯罪事实、违法所得及其与犯罪事实之间有实质联系,也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证明责任的分配,不仅要考量法理层面的应然因素,还应蕴藉着对实践操作层面的实然因素的关注,具体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明确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的同时亦应确立利害关系人的证明责任;若笼统地看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盲目地讨论该程序的证明标准,就会陷入一个循环论证的"怪圈",使其成为一个终极无解的"悖论",应结合不同证明对象、区分两类证明责任,设置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572.
没收国际合作是继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转管辖、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形式之后拓展出来的一种新的独立形式。其最初的法律框架是联合国由1988年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所创建,其后在国际合作实践中不断发展,没收的对象和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没收的手段日益多样化,围绕没收展开的调查措施也在不断扩展,法律机制日趋成熟、完备。不仅如此,没收国际合作的发展对国际和国内法治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相似文献   
573.
我国应废除没收财产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的没收财产刑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废除的时机已经成熟、理论前提已经具备、现实基础已经形成,在已经有罚金刑和特别没收制度的情况下,没收财产刑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国应尽早废除没收财产刑。  相似文献   
574.
【裁判要旨】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没收制度包括作为刑罚方法的没收财产刑和并非刑罚方法的对案件所涉特定物品的处理,在具体适用时,要进行区分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案号一审:(2010)虹刑初字第256号二审:(2010)沪二中刑终字第521号【案情】被告人高丹于1994年5月被任命为大连海运(集团)公司驻北京联络处主任。1995年2月,大连海运(集团)公司投资设立北京柯瑞莎  相似文献   
575.
一般没收指的是没收财产刑,即对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财产的剥夺,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五十九条。特别没收指的是对与犯罪相关联物品的没收,也称为刑事没收或者没收,规定在刑法第六十四条。刑法同时规  相似文献   
576.
金孵 《检察风云》2011,(10):20-22
2011年4月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堂堂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  相似文献   
577.
578.
《政法学刊》2015,(3):37-44
2014年11月,《北京反腐败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出台,标志着中国以一个全新、积极的姿态开始了国际反腐的行动,其中涉及国际追赃的主要做法1有望成为有效惩治腐败犯罪的利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海外追赃第一案的审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下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能否实现立法初衷、成为国际追赃2的法定途径面临考验。然而,在准确把握上述契机的同时,我们需要不断审视和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包括没收违法得的审理方式、审理程序、执行程序、救济途径等环节,以期为反腐败国际追赃机制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579.
贪官病逝,违法所得被没收1993年,郑文斯利用其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政府东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的便利,将该办事处位于东区的某块土地划给当时的东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使用,并决定由该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从部门留成费中支出资金在此土地上兴建“基金楼”。1995年,该楼建成后,郑文斯指使时任东区城建办副主任的黄某(另案处理)将该楼中的两户住宅单位(面积均为85.38平方米)划给东区办事处当时设立的企业——澳门东辉贸易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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