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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钦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3):72-73,78
从立法精神、法律冲突及立法技术、立法目的等方面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中被侵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信访、举报、控告等方式提出救济,但不享有复议权和诉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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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行为,维护短信息用户的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随着新型移动网络社交平台不断发展,手机短信在人们生活中日渐式微,但由于社交平台并未完全普及,并且不同群体的使用习惯不同,可预期,短信仍然将是国人最主要的通讯通联方式之一,是人们实现通讯自由权的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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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宪法基本权利,是一个社会极为重要的品格与价值.但言论自由并不是一项绝对化权利,而是一种可克减权利,其行使受到名誉权的限制.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中“诽谤”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公民的名誉权,但与此同时, “诽谤”的滥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究其根源,即是在对“诽谤”的认定中,言论自由是否应当被纳入考量范围.据此本文基于言论自由的视角,从法理上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需要,法律上言论自由条款的神圣地位,事实上顺应国际潮流的趋势三个层面论证了“诽谤”的认定离不开言论自由的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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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红梅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87-89
“自首”在治安处罚案件中的运用如同一把双刃剑,正确合理的运用将会给社会带来积极作用,若不能正确合理运用则会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是徇私枉法、纵容违法、败坏风气,给社会带来消极作用。治安处罚中“自首”情节应包含主动投案;如实陈述;投案后自愿置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听候、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及作出的处罚决定,不得逃避处理三部分。对治安处罚中“自首”情节在实践运用时总体上应当把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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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国家对不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强制性手段,两者之间既有共同性又有显著的差异性。实践中两者经常发生立法上的竞合与适用上的错位,导致"漏罚"或"重罚"等处罚不公的现象出现。适用范围衔接、处罚轻重衔接、强化监督制约等六项举措,可以实现两者在立法和适用上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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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10-16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关系复杂,矛盾凸显。如何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已经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最主要力量,其权力的配置和行使,不仅关系到能否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也关系到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警察行政职权作为警察权的一种具体形态,其具体权力的配置除应考虑社会转型期特有的治安问题外,还必须符合警察权配置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理念下警察权配置的一般原则。实现警察行政职权的法定方式有多种,其中尤以治安处罚权、约束权和扣押权与公民人身权关系重大,对其权力配置中的问题与完善进行探讨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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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群众法制意识,固镇县城关镇积极组织公安、司法、民政、计生、劳动等部门组成专业送法宣传队,利用农闲时间深入农村基层,通过广播、板报、戏曲、音像书刊、漫画挂图等形式,走进民间地头,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散发普法传单,有针对性在群众中宣传《土地法》、《民法》、《治安处罚法》、《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都权益保障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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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2012年4月30日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指出今后“医闹”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