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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郭晓玲  梁谨 《学理论》2012,(17):123-124
目前我国投资设立的民办高校法人地位不明确,使其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影响学校的发展.原因有三:一是法律未正视投资主体的“营利性”目的;二是民办高校无切实的法人财产权;三是投资设立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仍不完善.而社会对它仍有很大需求,所以完善投资设立的民办高校的法人地位显得尤为重要.可以从三方面加以完善:法律正视投资主体的营利性目的;通过财产权转移手续让投资设立的民办高校享有独立的财产;完善投资设立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42.
我国法律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定位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授权居民委员会代为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权利。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应该是在其辖区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服务。但实践中,居民委员会却远远超出了自己的职能范围,承担了过多的行政事务,究其原因,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名不副实。城市居民委员会要想摆脱过多的行政负担,实现真正的自治,就应该确立其独立的法人地位。  相似文献   
43.
安全管理     
《党课》2012,(13):8-8
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严”字当头、一以贯之。没有严,就不会有群众认同的安全。“五个最严”是工作理念,要有制度保障,切实予以落实。最严的准入,要从标准和制度入手;最严的执法,要根据不同情况调整手段、方法和机制;最严的监管,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最严的处罚,要处罚到经济利益最相关的人,严格落实企业法人责任;最严的问责,要问责到关键责任人和掌握权力的人。  相似文献   
44.
《党课》2012,(11):F0004-F0004
天津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2日,是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注册的经营性公司。注册资本12.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港口工业地产、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等业务。  相似文献   
45.
《法学杂志》2012,33(7):175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联合发起,于201O年5月31日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法学会。学会的第一届会长为王欣新,副会长陈海鸥、刘兰芳、尹义省、钱晓晨、符启林,秘书长尹正友。  相似文献   
4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相似文献   
47.
48.
对政府等公法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执行案件中存在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如果对公法人实施强制执行,则可能有碍公法人公共管理职能的实现,损及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如若不能对公法人实施强制执行,则会导致私权无法实现,有损司法权威。因而,为平衡私权之实现与公益之维护,对政府等公法人的执行须遵循必要的限度,给予其“规则礼遇”。对公法人财产的执行,以不影响公务推行为限度;对公法人执行程序的适用,应以维护其良好的信用和权威为保障;对公法人执行措施的适用,应考虑其依法行政的特殊主体地位和有序、高效推行公务,履行公务的履职要求,应限制适用间接执行措施。  相似文献   
49.
《先锋队》2013,(29):49
广州市工商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吸收了最新发布的相关行政法规,内容涵盖主体资格、名称、经营范围等准入条件的放宽,对国有企业改制、股权投资机构和新型金融性经济组织的支持等,旨在为民营经济进一步松绑。  相似文献   
50.
《政法学刊》2018,(1):24-31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创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而完善的公司法治又是衡量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资本市场法治水准的试金石。准确把握《民法总则》法人制度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有益于巩固《民法总则》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地位,有利于充实完善商事法律制度,协调、消除《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确立后与《公司法》之间的冲突。同时,为进一步解决新的法人制度确立后现存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分红权利的保障问题、清算义务人缺失及其主体范围的不合理规定和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机制等问题提供契机,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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