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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兵团工运》2011,(1):35
正女孩:妈妈,我们把大海运到大西北吧,那里的小朋友就会有水喝了。妈妈:可大海那么大,我们搬不动啊。女孩:那我们就把大海变成雨,让云把它送到那吧。  相似文献   
242.
对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的再思考   总被引:12,自引:2,他引:10  
一、引言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运输单据,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贸易单证。提单自14世纪问世以来,在国际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领域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英国法院在1794年Lickbarrow诉Mason一案中首次承认提单具有物权凭证(D0cumentoftitle)功能以来,物权凭证功能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提单的一项重要功能,这在已出版的国内外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方面的教材和论著中均有提及。但究竟为什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以及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体现在哪些方面和何种程度,均有待深加探究和论证。我国《海商法》采“汉堡规则”的…  相似文献   
243.
关于“提单是物权凭证”的反思——兼论提单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9,自引:2,他引:7  
一、引言长期以来,在阐述或介绍提单的性质或作用时,人们除了把提单说成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以外,往往还习惯成自然地将提单说成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有的甚至把提单说成是所有权凭证)。然而,将提单说成是物权凭证,在法律上到底有什么依据?在实务中到底有什么必要?却始终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和深入思考。更加不幸的是,基于这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又引出了许多似是而非的说法,如:谁合法地持有提单,谁就是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人或物权人,云云。笔者希望本文能引起人们对此问题的反思。谬误之…  相似文献   
244.
承运人在海运提单项下的到货通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首先从合同义务来源的角度分析了承运人在提单项下承担到货通知义务的法律依据,并对提单中通知条款的效力进行探讨;进而结合有关国内法和CMI运输法草案的规定分析了通知义务的履行和有关通知的责任问题,并分析了其与提货义务的关系。  相似文献   
245.
论提单权利证券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学兰 《法学论坛》2002,17(6):61-65
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尤其在现代单证交易制度下 ,其作用已经远远超出海上运输的环节 ,而提单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提单发挥正常功能的重要保障。我国虽然在 1 992年制定的《海商法》中曾对提单作出规定 ,但与提单实践的需求和发展相比 ,显得过于单薄 ,缺乏对国际货物运输和贸易活动的前瞻性和引导性。本文试图以发展的眼光重新打量提单 ,在对传统提单理论进行反思的基础上 ,提出提单制度的独立性 ,以及提单权利的证券化。  相似文献   
246.
原告:华润总公司被告:新洪贸易公司一、案情概述1995年5月华润公司与新洪贸易公司(新洪公司)用传真方式签订了一份由新洪公司供给1万吨铅矿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交货地点为国内某港口,价格为船底交货价每吨33O美元,并由华润公司负责报关,承担关税增值税,新供公司向华润公司提供清洁提单等全套单据,双方对交货方式末子约定。签约后,提单下的货物于1995年5月23回到达指定港口。1995年7月25日新供公司将提单等全套单据交给华润公司。同时,华润公司按约将货款及费用2800万元用转帐支票方式付给了新洪公司。1996年5月3日华润公司由原…  相似文献   
247.
在FOB合同下 ,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 ,会同时出现两个托运人即“托运人 1”(买方 )和“托运人 2”(卖方 )的情形。那么 ,谁有权取得提单 ?依据国际惯例以及提单的功能 ,FOB合同下的卖方 (托运人 2 )应有权取得提单 ,其取得提单的权利是由其地位的法定性决定的。当务之急 ,是对我国《海商法》42条加以修改 ,以明确两种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248.
文章在对提单背面管辖权条款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首先介绍了英国、美国等航运大国对待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态度及做法,然后就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院在实践中的做法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最后针对我国司法实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49.
由GATS中的海运服务基本原则看我国海运现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世界经济交往的不断加深,以及目前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国应当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赢得属于自己的利益是很重要的。本文指出研究我国海运服务在已有框架下的发展对策,不仅对我国的海运服务发展有所益处,而且对其它服务行业也有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250.
加入WTO后,中国海运服务贸易必须遵循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有关规则,而作为海运大国而非强国的我国,在遵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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