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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2):122-130
在涉疫犯罪惩处中,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属于重点和难点问题。本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基准应为,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有无认识,以及对之持何种态度。基于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法沿革的历史考查,通过对本罪进行体系性解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依据最高司法机关的权威观点,本罪的主观罪过应当是且只能是"过失"。针对"过失说",批评者从刑法谦抑、立法表述、体系协调、共犯处理、处罚漏洞等方面提出的批判并不成立。"故意说""混合说"等其他学说也存在明显问题。因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应为过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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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口罩紧缺状况,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发挥纺织服装业集群和产业链优势,调度即发、雪达等企业调整产能,通过帮助协调解决原料供应、员工组织、设备采购、资金需求等困难,快速将服装生产线按照标准要求,转为防疫防控需要的口罩生产线,开足马力加班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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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通过司法解释创造了"债随物走"规则。这一规则在实践中常适用于企业将其重大资产对外投资的交易。现有的相关研究大多认为这一规则是对法人财产独立制度的违反,主要以继受人责任和公司分立作为对该规则进行限缩解释的理论基础。针对这一规则,截至2018年9月的全样本实证研究表明,我国法院在企业对外投资情形下适用"债随物走"规则有其现实的考虑,其决定性因素包括债权人的类型与新设公司外部投资者的数量。现有相关研究并未意识到这些因素的重要性。与现有理论相比,资产分割理论可以很好地帮助人们分析"债随物走"规则的制度成本与收益,也更契合目前我国的司法经验,可以为这一规则未来的适用提供指导。根据法院的判决经验与理论分析,法院应仅在转移资产的企业之债权人明显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且资产受让公司外部投资者数量较少的情况下适用"债随物走"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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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土地所有制虽然都可以称之为官有制,但其官有制却具有不同类型。这些具体类型可以归结为三大类:印度是"以国有制为形式的官有制";俄国是王有制;中国夏商周是王有制,而自春秋以来则是名副其实的官有制。相反,古希腊、罗马和日耳曼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则主要归庶民所有,实行生产资料民有制。只不过,古希腊罗马所有制是只有少数人——亦即全体公民——拥有土地权利的民有制,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全的民有制;而日耳曼所有制则是所有人都拥有土地权利的民有制,是一种彻底的完全的民有制。这就是自古希腊罗马日耳曼以降,西方——特别是英法德所代表的西欧——普遍实行土地等生产资料民有制的历史渊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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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都合力力·阿布拉 《人民论坛》2020,(2):102-103
混合所有制改革目的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市场因素对企业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新一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须重点解决企业向经济型治理结构转变的问题,而科学配置控制权是增强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的先决条件,唯有明确不同权利主体的职责,才能更好地优化组织结构,在良好的竞争环境中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