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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原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赁合同是否解除?一种观点认为,原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赁合同随之解除,转承租人无须再向转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但问题并不这么简单,这种关系所蕴涵的法理较为复杂。近日,本刊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共同邀请专家,结合典型案例,对原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赁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22.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现代合同法的重要制度,该制度最初起源于德国民法,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对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作为大陆法系的一项传统制度,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一起,对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一方提供了法律保护,目的在于防止合同纠纷、合同欺诈,保护先履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不足,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  相似文献   
123.
潘璇  姜辉 《世纪桥》2010,(21):48-49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是分别发端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两项法律制度,学界对此讨论颇多,但对该两项制度在其本身发源地语境下的确切含义、两者的法律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等一些基本问题仍未理清。为此,本文拟着重分析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分别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的本身规则体系,揭示预期违约制度在英美法与大陆法中的具体表现形态,继而在厘清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分别比较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在总体上的异同,以期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4.
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特设立了不安抗辩权制度。然而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具有一系列优点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此外,合同法中关于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使得二者难以区分。文章对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深入分析,阐述了其优点和不足之处,同时与预期违约制度相比较分析,希望能对相关法律的完善以及司法实践献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25.
论《合同法》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存在的缺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范晓峰 《河北法学》2001,19(1):147-151
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中的传统制度,《合同法》经过借鉴吸收,在108条和68、69条规定了我们自己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这种借鉴却导致预期违约制度传统的优势被削弱以及与不安抗辩权在适用上的冲突。  相似文献   
126.
向雅萍 《理论月刊》2006,(3):112-114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分别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传统制度。本文对两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了它们相互融合的趋势,并针对中国《合同法》将两制度规定在同一法律之中而导致的重叠与冲突,提出了立法建议,即我国应当在完善预期违约传统规则的基础上,以预期违约制度取代不安抗辩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7.
我国合同法吸纳了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8.
不安抗辩制度的设立,对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起了积极作用。但我国《合同法》对此制度过于简略,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9.
论保证人的抗辨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所谓抗辨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抗辨事由所享有的、妨碍或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权利,亦即债的一方当事人妨碍对方当事人行使其权利之对抗权。抗辨权以法定抗辨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因抗辨权的行使造成对方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抗辨权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因此必待他人之请求,始得对其行使抗辨权。  相似文献   
130.
马开轩  程春丽 《学习论坛》2005,21(11):79-80
不安抗辩权作为大陆法系一项传统的制度,为我国合同法所移植。然而,不安抗辩权制度实施的效果并没有达到先前立法的初衷,主要原因在于我们所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较严和行使范围过窄。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合同的正义,对不安抗辩权在时间上包括不安之时间和行使不安抗辩权之时间、在期前违约上以及在附随义务上作适当的扩张,使不安抗辩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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