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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作为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的缔约国,日本通过国内立法完成了对公约的转化。出于限制豁免主义立场的考虑,日本在商业交易的判断标准、给予外国国家豁免的具体情形以及外国国家参加法院诉讼的法律效果等问题上对公约进行了较大修改;出于与国内法衔接的考虑,对国家与国家企业的关系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在劳动者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权等方面,虽然条文表述有异,但却符合公约的精神。日本国内立法的整体方向是扩大日本的司法管辖权,这一点既需要引起我们的警觉,也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852.
853.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1):F0003-F0003
《法律科学》是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它以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理论为宗旨,努力反映法学研究的新成果。主要发表法学学术理论文章,辟有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人权与法制、部门法理学、法律制度探微、法学译苑、域外法评、长安法史、立法研究、法律实践等栏目,注重学术性、专业性、知识性。本刊连续被列入“中文核心期刊”“法律类核心期刊”“中文社科常用期刊”“法学类最重要的核心期刊”。 相似文献
854.
855.
《侵权责任法》第22条确立了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如何恰当地界定纯粹精神损害,服务于未来的司法实践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既有界定方法的逐一分析,归纳出纯粹精神损害应具有的法律特征及其主要类型. 相似文献
856.
《北方法学》2021,(3):19-29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无限责任是私法自治的应有之义。债务人的无限责任决定了其责任财产在时空上的开放性,须以现有或将来取得的一切财产清偿债务,是债权平等的直接理论基础。债权优先权之所以被认为突破了债权平等,源于债务人的无限责任被人为地切割为有限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推论的结果。除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顺位受偿突破了债权平等外,实证法上的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是建立在债权平等基础上的,或为行使债权权利,或为保值增值责任财产,或为防范债权风险所作的制度安排。风险性是债权的固有属性。作为债务人之自然人死亡或破产是将其承担的无限责任转化为有限责任,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风险实现或部分实现,债权人就剩余财产(遗产)按债权比例受偿,实现了债权平等。未获受偿或圆满受偿的债权人承受该损失是债权风险实现所致,与债权平等无关。 相似文献
857.
律师在承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时,应当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保护手段,在案件承办前期制定统筹方案,案件承办中期协调不同主管部门配合处理,案件后期推动协商解决案件,避免因旷日持久的讼争对受害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实现矛盾的快速有效化解。 相似文献
858.
859.
陈刚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1):82-92
民事诉讼法是实质诉讼规范和诉讼程序规范之集合,但通说却将其同义于诉讼程序法而尘封实质诉讼法。从法律发达史上考察,实质诉讼法曾依附于实体私法体系,且与诉讼程序法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在脱离私法体系之后于民事诉讼法中找到了安身之处,并且在公法诉权说的推动下皈依了公法。在实质诉讼法脱私法体系而入诉讼法体系的发展过程中,温特沙伊德的《诉论》发挥了主要原动力作用,因而被奉为促成民事诉讼法走向独立化的“门罗宣言”。本文拟通过解读《诉论》,阐述实质诉讼法脱离私法体系而入公法的民事诉讼法之过程,恢复实质诉讼法的本来面目,以为我们克服民事诉讼法同于纯程序法之观念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相似文献
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