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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本文案例启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性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具体危险,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危险。与放火等行为危险性相当,必须是实施一个行为就足以造成与放火等行为相同的危害后果,数次或数个连续伤害他人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定故意伤害罪。同时,在刑事审判中,应严格依据犯罪构成要件认定犯罪,坚决杜绝 相似文献
82.
长期以来,票据法理论除强调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外,还把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作为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但是,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若具有实质要件意义,则与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文义性、无因性、独立性等特征相矛盾,也与促进票据流通的票据法理念相冲突。从票据法及票据行为的个性考虑,票据能力欠缺和意思表示瑕疵仅能作为一种抗辩事实,而不能以此否定票据行为的效力,即票据行为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实质要件。 相似文献
83.
本文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纷争为切入点,对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质进行分析,指出各理论的实质区别,为明确犯罪构成要件顺序的作用提供依据,以此提出本文对犯罪构成耍件排序的观点:客观耍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主体要件。 相似文献
84.
85.
发票作为税收管理的记账凭证,形式严格,蕴含的交易信息丰富,在各类合同纠纷诉讼中经常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发票对于合同事实的证明力问题虽已有所探讨并总结出一些结论,如增值税发票的抵扣与合同履行之间的证明关系等,但多限于个案分析,尚 相似文献
86.
犯罪论体系作为刑法中的一个理论体系,是刑法学理论的基石,是衡量一个具体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准。在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司法界都出于通说地位,然而,在刑法学变得越来越精妙的今天,特别是随着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把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目的之一的情形下,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体系开始陷入困境:在理论上存在很多难以自圆其说的缺陷,在司法实务上又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错案,无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我国现在所面临的窘境,本文借鉴德日刑法理论,并兼顾我国传统的四要件说,对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修正,勾勒出了完善后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87.
证据作为证明法律事实的依据,是人民法院居中裁判的重要砝码。在民事诉讼中,不能被有效证明的事实即视为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却未能适当举证的一方往往要对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在诉讼中对证据进行完整收集,将一系列法律事实通过证据予以证明并构成一条完美的证据链条,对于案件的结果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88.
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事实与犯罪构成事实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是用于证明犯罪构成事实存在的证据法事实。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事实,应当适用严格证明,与犯罪构成事实的调查相独立,确立“先行当庭调查为原则,法庭调查结束前进行调查为例外”的调查程序。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事实,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证明责任,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89.
【要点】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行政诉讼证据,交管部门作出事故认定的行为不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因而不具有可诉性。但在因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时,应当依法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案情】原告:万爱玲。被告:青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0年7月4日上午7时40分,原告万爱玲驾驶鲁VD5366号红色POLO轿车在中央华府门前路南侧向西北方向倒车时,车辆尾部越过了中心线位置,闫永庆骑电动自行车自东向西驶来,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