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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底,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死刑。2004年2月12日,58岁的王怀忠,在山东济南被注射死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个被处决的省部级高官。对于王怀忠涉嫌腐败的问题,上级组织曾做过多次调查,用王怀忠自己的话来说,他是被查过18次的人。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调查一直没能深入下去,直到一出涉及200万元贿款的闹剧丑剧浮出水面,才找到了深入调查王怀忠案的突破口。正义之果来之不易,其中凝聚着办案人员的智慧和汗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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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治钊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5,(3):47-48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会议的讲话中多次提到"规矩",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尤其是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讲话中,又十余次言及"规矩"。为什么再次重申守规矩呢?那是因为在当前形势下,有许多同志不守规矩的现象有所抬头,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地方还很严重。为此,习近平总书记耳提面命,谆谆教诲那些不守规矩的同志,趁早收手,改过从善,要严守党章党纪国法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和工作惯例等规矩。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党内,少数同志之所以不守规矩,从根本上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政治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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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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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有个名气很大的贪官.名叫王怀忠.堪称官场奇才。他早年曾当过生产队记工员,年纪轻轻就当上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团委书记。后来担任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并顺利进入县委常委。他的官越做越大.而且升迁速度相当惊人。1993年。他当上阜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后.两年之内就升任地委书记。次年撤地改市,成为市委书记。三年之后,又成为安徽省的副省长。平均两年多就升一次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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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利剑出鞘:从1998年至今的10年间,陈希同、陈良宇、王怀忠、丛福奎等一批形形色色的贪官被绳之以法,贪官们也同时创造了众多五花八门的中国贪官之“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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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于2004年2月12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这是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