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725篇 |
免费 | 7篇 |
国内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3篇 |
工人农民 | 11篇 |
世界政治 | 3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6篇 |
法律 | 452篇 |
中国共产党 | 383篇 |
中国政治 | 562篇 |
政治理论 | 105篇 |
综合类 | 16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5篇 |
2022年 | 12篇 |
2021年 | 9篇 |
2020年 | 7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22篇 |
2015年 | 38篇 |
2014年 | 147篇 |
2013年 | 183篇 |
2012年 | 186篇 |
2011年 | 164篇 |
2010年 | 211篇 |
2009年 | 188篇 |
2008年 | 140篇 |
2007年 | 87篇 |
2006年 | 81篇 |
2005年 | 61篇 |
2004年 | 45篇 |
2003年 | 34篇 |
2002年 | 40篇 |
2001年 | 27篇 |
2000年 | 18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85年 | 2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73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61.
作为地方税收主管部门,如何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如何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是摆在我们地税人面前的主要问题。我们要把握的第一要义,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自觉地将地税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纳税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962.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在优化纳税服务上都做了一些很好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成绩,但在实践工作中也还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服务理念、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改进。一、在服务导向上,要始终以纳税人为中心。纳税人是市场的主体,是国家财政的直接提供者,离开了纳税人,税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有权享受便捷的优质服务。因此,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 相似文献
963.
《党课》2011,(13):78-78
在去年10月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上,丹麦再度被评为年度“世界最清廉国家”。丹麦反腐的成功,绝不单单因为“人口少、地盘小、公务员高薪养廉”,其在制度和文化上的建设成绩也有目共睹。首先,丹麦建立了较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腐败预警制度中的“世界性经验”,也是丹麦反腐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在丹麦,人们的住房、财产、土地都要经过注册,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个人的财产都要曝光于公众眼球之下。特别是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让隐瞒个人财产变得难上加难。由于财产公开,税务部门就对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丹麦公民和公司的财产状况了如指掌,个人和企业逃税电就成了“自目做梦”。 相似文献
964.
965.
为深人贯彻落实全省社会福利工作会议精神,湖北省红安县民政局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全县孤儿保障工作。具体做法:一是人户调查求“实”。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孤儿保障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学习和传达了全省福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人户调查工作方案。会后,各乡镇(场)、城区各社区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人户调查,真实掌握孤儿“第一手”资料,认真做好孤儿申报工作。二是对象确认求“准”。 相似文献
966.
近年来,济南市市中国税局局党组积极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成员的集体智慧,集思广益,团队协作,不断完善、深化纳税服务工作,在做好既定事项的同时,又采取了多项创新性措施,努力实现征纳零距离,沟通无障碍。软硬件科学化设置,实现办税零距离空间设置一体化,让纳税人只来一趟。在我们 相似文献
967.
968.
梁立军 《党史博采(理论)》2011,(9)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结合国际税收发展新趋势,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纳税服务四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即大力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建设,并制定出台了《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纳税服务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指导 相似文献
969.
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在加大征管工作力度的同时,从软件硬件上加大了对纳税服务建设的投入,各地的纳税服务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服务形式由原来的简单、不系统逐步走向规范、合理;申报方式正由单一逐步走向多元化;缴税方式正由程序复杂、内容繁琐 相似文献
9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22):11-16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