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141篇 |
免费 | 13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9篇 |
世界政治 | 16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6篇 |
法律 | 1618篇 |
中国共产党 | 135篇 |
中国政治 | 463篇 |
政治理论 | 81篇 |
综合类 | 67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7篇 |
2023年 | 26篇 |
2022年 | 33篇 |
2021年 | 46篇 |
2020年 | 80篇 |
2019年 | 53篇 |
2018年 | 15篇 |
2017年 | 27篇 |
2016年 | 42篇 |
2015年 | 123篇 |
2014年 | 276篇 |
2013年 | 308篇 |
2012年 | 353篇 |
2011年 | 296篇 |
2010年 | 243篇 |
2009年 | 202篇 |
2008年 | 234篇 |
2007年 | 231篇 |
2006年 | 233篇 |
2005年 | 118篇 |
2004年 | 92篇 |
2003年 | 56篇 |
2002年 | 21篇 |
2001年 | 17篇 |
2000年 | 8篇 |
1999年 | 6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2篇 |
1991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15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61.
李忠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4):71-74
循证矫正即遵循证据的矫正,是“Evidence—based corrections”(“以证据为本的矫正”)融入了中国文化元素后的意译词。其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20世纪末该理念进入矫正领域并在美、加等国得到广泛研究与应用。2012年9月,我国司法界正式引入这一理念。在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的社区矫正起步晚且存在着社区矫正管理的粗放性、矫治方法的主观化、矫正工作者的本位化、监狱与社区的错位性等诸多不足。借鉴西方的循证矫正理论,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循证矫正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实践模式,完善社区循证矫正这一新的司法改革模式,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62.
广东的社区矫正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些创新性成果,其中亮点如创立四分开、推行扣分考核制、增加工作主体等,但还存在适用对象范围狭窄、人员和技术缺乏专业性、工作开展遭遇社会困境等问题,为此需要完善社区矫正立法、加强社区矫正资源配置以及营造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263.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6,(5):46-52
循证矫正在中国的引入与本土化是适合中国监狱矫正的举措。但是当前中国循证矫正面临专业力量发挥不足、实质内涵欠缺、实践模式不成熟等诸多发展困境。循证必须处理好矫正行政管理与矫正研究、循证矫正理论研究与矫正实践以及循证矫正中多方主体的关系。中国循证矫正的推进要树立科学、人本、服务理念;注重评估,遵循证据,确保矫正过程科学化;加强国外循证矫正先进经验的借鉴;多方联动,为循证矫正的推进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264.
265.
266.
中美两国公司破产重整实践与政府管制经济学理论证明了行政权参与上市公司重整的正当性,但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应有其边界.我国45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实证研究表明,行政权运行已经偏离了正轨,鉴此,有必要采取矫正措施.矫正措施具体包括:实施市场化的管理人选任机制,建立管理人报酬基金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构造多元化的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公平分配重整价值;设置专门的破产审判庭,法院实施强制批准时应遵循最大利益原则、最低限度接受原则和绝对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267.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8,(4):94-100
管制、缓刑、假释均系非监禁刑,需要对犯罪人进行社区矫正以促使其复归社会;而刑法规定对上述犯罪人可以判处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普通禁止令或者职业禁止令。社区矫正与两种禁止令可能存在功能冲突,从而导致诸多疑问;为实现社区矫正与两种禁止令的功能调适,应当提倡社区矫正中的禁止令之观念。 相似文献
268.
269.
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保障。通过对某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虽然社区矫正的试点和试行已有16年时间,但距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人员构成、专业背景、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时间的分布、矫正方案的设计、矫正小组的运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待遇、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等问题,都需要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相似文献
270.
未成年犯是一类特殊的犯罪群体,其处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青春期,具有心理尚不成熟、易结群、易冲动、渴望得到他人尊重、易受不良风气影响等特点。由于未成年犯其犯罪危害性低、有较强的可塑性、易于矫正等,将未成年犯放在社区内服刑,对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方案,可以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率,降低自身的标签意识,预防其重新犯罪。目前,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存在制度构建上的缺失、执行形式化严重、教育矫正缺乏分类、矫正项目缺乏针对性、对违规未成年犯的处罚缺乏中间制裁等特点。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构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