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256篇
  免费   36篇
  国内免费   1篇
各国政治   8篇
工人农民   169篇
世界政治   197篇
外交国际关系   12篇
法律   1229篇
中国共产党   506篇
中国政治   625篇
政治理论   138篇
综合类   409篇
  2024年   9篇
  2023年   45篇
  2022年   64篇
  2021年   65篇
  2020年   54篇
  2019年   43篇
  2018年   10篇
  2017年   14篇
  2016年   21篇
  2015年   47篇
  2014年   108篇
  2013年   148篇
  2012年   186篇
  2011年   193篇
  2010年   248篇
  2009年   314篇
  2008年   338篇
  2007年   238篇
  2006年   237篇
  2005年   212篇
  2004年   181篇
  2003年   131篇
  2002年   125篇
  2001年   87篇
  2000年   100篇
  1999年   28篇
  1998年   22篇
  1997年   7篇
  1996年   5篇
  1995年   4篇
  1994年   2篇
  1993年   2篇
  1992年   1篇
  1987年   2篇
  1986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29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小康》2006,(6):50-52
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存在形式是否适合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之路应该怎样走?这些疑问也许能从“王坡现象”中找到些许启示性的答案。  相似文献   
12.
袁成本  姜东良 《法人》2007,(8):48-49
由于监管主体的模糊不清和制度设计的缺陷,一些处于破产与改制过程中的国企常常成为少数人吞噬国资的盛宴,淄博电器设备总厂的破产就是一个典型的样本正在开发的"淄博首席别墅级景观名宅—"城市风景",位于这个城市的中心地带。今年五十多岁的石广元,生活极其穷苦,几辈子也买不起这样的"高尚住宅",但他还是忍不住经常来看上一眼。眼看着5座大楼在一天天长高,他心里有说不出的苦涩。  相似文献   
13.
安防行业有很多的公司符合上中小企业板条件,而上创业板就是比比皆是了。上市的基本程序比较简单,从程序来说分三步,第一步是改制和辅导。所谓的改制就是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形式要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不是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完毕以后,在当地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和辅导,由保荐机构给企业作一个上市基本知识的辅导,这个时间一般需要3-5个月。  相似文献   
14.
柯浪 《法人》2007,(6):50-51
通运公司破产案无论在破产过程还足之后的破产清算,都充斥着诸多不合理的地方,这其中有何奥妙? 2007年2月15日,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投资”)收到一份令其惊愕的公函,这是一份来自其债务人扬州通运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运公司”)的《通知》,《通知》  相似文献   
15.
闽发复活?     
柯浪 《法人》2007,(8):28-33
原本背负90亿元资金黑洞的闽发证券,其资产随着股市的回暖而水涨船高,是否依然坚持对其进行破产清算——这已不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何尧德 《法学杂志》2007,28(2):128-131
本文从企业改制及加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性认识出发,分析了企业改制中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及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和新<公司法>有关企业公司改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本规则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17.
《工友》2007,(5):44-45
29.哪些情形下可解除或终止(专项)集体合同? 答: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 (1)用人单位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企业的破产实践是在相应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始的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从1994年开始着手起草到2006年8月获得通过,先后经历了十多年的时间.  相似文献   
19.
《理论与当代》2006,(2):50-50
齐中熙在1月23日的《新华每日电讯》上撰文指出: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竟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管理层”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管理层持有企业非控股股权,  相似文献   
20.
张在范 《行政与法》2005,(5):102-104
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公正、高效进行,各国破产法无不明确规定破产管理人的积极资格与消极资格。我国现行破产法所采用的从政府官员中选任清算组的制度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明显的弊端,而且在实践中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国应大力提倡从专业人士中选任破产管理人,明定破产管理人的消极资格,肯定破产清算中介机构在破产管理中的主体资格,充分发挥其在破产清算事务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