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8982篇 |
免费 | 216篇 |
国内免费 | 5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45篇 |
工人农民 | 312篇 |
世界政治 | 69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534篇 |
法律 | 5719篇 |
中国共产党 | 3379篇 |
中国政治 | 4272篇 |
政治理论 | 1445篇 |
综合类 | 274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9篇 |
2023年 | 139篇 |
2022年 | 179篇 |
2021年 | 194篇 |
2020年 | 218篇 |
2019年 | 181篇 |
2018年 | 63篇 |
2017年 | 146篇 |
2016年 | 227篇 |
2015年 | 459篇 |
2014年 | 1228篇 |
2013年 | 1266篇 |
2012年 | 1548篇 |
2011年 | 1727篇 |
2010年 | 1559篇 |
2009年 | 1581篇 |
2008年 | 1731篇 |
2007年 | 1391篇 |
2006年 | 1224篇 |
2005年 | 991篇 |
2004年 | 837篇 |
2003年 | 671篇 |
2002年 | 600篇 |
2001年 | 511篇 |
2000年 | 363篇 |
1999年 | 59篇 |
1998年 | 20篇 |
1997年 | 26篇 |
1996年 | 15篇 |
1995年 | 10篇 |
1994年 | 10篇 |
1993年 | 11篇 |
1992年 | 5篇 |
1991年 | 5篇 |
1990年 | 4篇 |
1989年 | 2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3篇 |
1984年 | 2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981.
国家利益的主体是国家,其内容不仅包括领土完整、国家主权、经济财富、文化完整等涉及国家生存问题的利益,还包括国家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以及所提供的部分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属于政治范畴;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是"社会"与"一定地域的绝大多数人",其内容不仅包括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活动而提出的主张和要求,还包括涉及公众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属于社会范畴,并且其生成价值具有合理性。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国家利益能代表和反映部分社会公共利益。在对外交往中,国家利益的实现是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的前提。 相似文献
982.
祁迹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3(3):149-151
十月革命胜利后,在世界革命思想与和平共处思想的共同指导下,苏联(苏俄)实行双重外交政策,一方面与各国政府接触,争取建立外交关系和经贸联系,另一方面积极联络各国的革命力量,指导帮助他们开展革命运动,达到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这一外交政策有得有失,很多国家承认了苏联,与苏建立了外交关系,其国际处境大为改善。但是苏联(苏俄)依然坚持世界革命,和平共处只是一种策略,在这种情况下,苏与其它国家的关系虽有改善却极为脆弱,依然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爆发冲突也就不足为奇了。 相似文献
983.
984.
985.
986.
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问题之一。在不同历史阶段,治理的模式存在很大不同。在传统社会主要表现为秩序至上且偏爱权力的统治型模式,社会管理依附于统治者的权力而存在,被统治者的利益保障付之阙如。在近代工业社会表现为追求效率且偏爱工具理性的管理型模式,效率和公平很难兼顾。当下应注重构建保障民权、公平正义、和谐发展的法治型社会治理模式。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璀璨成果,是实现社会善治、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孔子有云:“君子固本,本立而道生”。法治才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治本之道,依法治国是加强社会管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987.
近年来高空坠抛致人损害的案件仍层出不穷,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在第八十七条对此类事件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却引起了各方的极大关注与争议。本文从利益衡量的视角对高空抛物侵权赔偿制度分析,对各层次的利益进行衡量。 相似文献
988.
王月红 《党史博采(理论)》2011,(5)
西方传播学巨匠马歇尔·麦克卢汉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就指出:天气预告的吸引力远远超过新闻,在电台和电视台上都是如此。[1]气象之于生活,不可或缺。小到穿衣戴帽,大到国家经济利益、人民 相似文献
989.
新一届铁道部党组多次强调:要加强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引导全路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作精神、形成合力。贯彻落实铁道部党组要求,必须注重在引领价值取向、顺应利益表达、满足发展需求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凝聚力、感染力、影响力,努力营造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990.
吉利剑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50-52
通过探究法律对无行为能力人提供特别保护的规范意旨,论述了无行为能力人的保护制度与交易保护制度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在此前提下对于无行为能力人之是否具备表示能力以及受领能力进行了分析。而在我国实证法上的"纯获利益"行为(即接受奖励、赠与、报酬这三类行为)中,由法官或者与其具有相应的法学知识素养之人按照法律规定判断某种行为对于无行为能力人而言是否是"纯获利益"的,无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无此判断能力。最后论述了年龄未达的无行为能力者与精神瑕疵无行为能力者不应一体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