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8350篇 |
免费 | 108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6篇 |
工人农民 | 32篇 |
世界政治 | 30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7篇 |
法律 | 4595篇 |
中国共产党 | 667篇 |
中国政治 | 1074篇 |
政治理论 | 166篇 |
综合类 | 157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1篇 |
2023年 | 212篇 |
2022年 | 232篇 |
2021年 | 234篇 |
2020年 | 206篇 |
2019年 | 161篇 |
2018年 | 36篇 |
2017年 | 66篇 |
2016年 | 132篇 |
2015年 | 252篇 |
2014年 | 644篇 |
2013年 | 675篇 |
2012年 | 680篇 |
2011年 | 690篇 |
2010年 | 562篇 |
2009年 | 517篇 |
2008年 | 548篇 |
2007年 | 305篇 |
2006年 | 364篇 |
2005年 | 303篇 |
2004年 | 338篇 |
2003年 | 354篇 |
2002年 | 274篇 |
2001年 | 223篇 |
2000年 | 277篇 |
1999年 | 61篇 |
1998年 | 14篇 |
1997年 | 11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6篇 |
1993年 | 5篇 |
1992年 | 3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5篇 |
1985年 | 4篇 |
1984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1981年 | 2篇 |
1980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46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1.
关于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这一要件的认定,有以下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第一,对不同业主共同排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例如,同一车间的两套以上生产设备(如两个以上转鼓、电镀槽)分属两个以上业主所有,但共用一个外排口。不能证明其中一套生产设备的排污行为造成了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但能证明两套生产设备的排污行为造成了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 相似文献
92.
知识产权犯罪人实证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杜永浩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18(4):38-41
知识产权犯罪人是指实施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应当被采取预防和矫治措施的人 ,既包括自然人 ,也包括单位。知识产权犯罪人与知识产权被害人之间具有互动关系。知识产权权利人应有针对性地防范知识产权犯罪。 相似文献
9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立 ,对打击犯罪曾经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 ,腐败分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现象却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刑法规定的该罪的量刑幅度畸轻。这不仅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放纵了犯罪 ,而且为执法者徇私枉法开了方便之门。建议立法机构比照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进行修改 ,提高法定刑、增加量刑档次。 相似文献
94.
在湖北省工商系统,陈六斤几乎是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字。一是因为他这个名字有些特别,让人一听难忘,一见记得,也好“理解”;二是因为他的位置炙手可热——省工商局副局长,且在省局干的时间较长。 相似文献
95.
论分裂国家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钊作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29-33
本文立足于刑法规定 ,紧密结合司法实践 ,对分裂国家罪的构成特征、罪间界限及其罪数形态等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96.
不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的 ,不是未遂 ,而是不能犯 ;持有犯没有未遂形态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其他毒品犯罪之间是补充关系的法规竞合 ;盗窃无价值的毒品 ,不构成盗窃罪 ;毒品犯罪数量累计计算 ,可能会扩大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97.
孟庆华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43-45
笔者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无所谓追诉时效"的观点,主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当具有追诉时效;并且其追诉时效的最高期限应为五年,而不应是十年. 相似文献
98.
论行政许可听证程序之案卷排他性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行政许可法>较以往立法对听证程序的规定相比,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即确立了案卷排他性原则.案卷排他性原则的确立具有重要的意义,使得听证笔录成为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产生新的要求.禁止单方面接触规则和官方认知原则是对案卷排他性原则的补充与例外. 相似文献
99.
100.
翟桂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6)
我国在专利权的保护和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就假冒专利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修订后的《刑法》吸收了原有法律的规定,又有变化,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定刑较之原有规定为轻;二是强调罚金刑。假冒专利罪的客体,就其直接并必然侵犯的权益,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和我国的专利管理制度,在分析研究以及认定假冒专利罪时,必须清楚地了解专利权的特殊性;假冒专利罪在主观方面的要件,是行为人在心理状态上应属故意方可构成此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何谓“假冒”,学者们有不同的解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