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8522篇
  免费   725篇
  国内免费   76篇
各国政治   762篇
工人农民   1554篇
世界政治   1766篇
外交国际关系   2314篇
法律   14236篇
中国共产党   5228篇
中国政治   12566篇
政治理论   2847篇
综合类   8050篇
  2024年   113篇
  2023年   458篇
  2022年   525篇
  2021年   666篇
  2020年   604篇
  2019年   515篇
  2018年   210篇
  2017年   387篇
  2016年   656篇
  2015年   1383篇
  2014年   3443篇
  2013年   3347篇
  2012年   3406篇
  2011年   3803篇
  2010年   3645篇
  2009年   3924篇
  2008年   4328篇
  2007年   3447篇
  2006年   3077篇
  2005年   2501篇
  2004年   1978篇
  2003年   1732篇
  2002年   1613篇
  2001年   1374篇
  2000年   1302篇
  1999年   293篇
  1998年   111篇
  1997年   106篇
  1996年   46篇
  1995年   36篇
  1994年   44篇
  1993年   19篇
  1992年   42篇
  1991年   38篇
  1990年   33篇
  1989年   24篇
  1988年   11篇
  1987年   8篇
  1986年   10篇
  1985年   11篇
  1984年   7篇
  1983年   14篇
  1982年   6篇
  1981年   9篇
  1980年   14篇
  1979年   4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93 毫秒
21.
22.
当前,部分青年乡城移民在市民化过程中选择“一家两户”的入户模式,即夫妻一方带着子女入户城镇,另一方户口保留在农村老家。本文基于D市的调查资料,对“一家两户”入户模式的形成机制、逻辑及其根源进行了分析,发现城市社会福利、家庭生命历程中如子女入学和成长是部分家庭成员入户城市的诱因,而农村土地利益、职业周期风险、故土情感则使部分家庭成员保留农村户口,是宏观-微观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一家两户”选择遵循着安全第一的社会理性和家庭利益优化的经济理性的双重逻辑。这一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关系在近年来发生了转型,从城市中心主义转向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村开始拥有部分比较优势,移民的自主选择增多。  相似文献   
23.
2015年7月,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等4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成立,一种全新的、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应运而生.6年多来,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不断增长、工作形式不断创新,架起连接百姓与最高立法机关的"连心桥",推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走向深入.  相似文献   
24.
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贯彻省委有关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和优势,在作出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后,还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高频度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多措并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相似文献   
25.
《立法法》修改后,辽宁省9个"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2015年至2018年,9个新增立法权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31件,包括地方立法规则的事项以及城乡建设与管理和环境保护的事项。从两大类地方立法的范围看,存在地方立法的缺位和越位问题,需要在未来立法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26.
27.
28.
《行政论坛》2019,(5):143-148
行政—立法关系在任何层级的政治系统中都是核心和关键。我国地方人大是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的主体,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研究以我国地方行政—立法关系为研究对象,从制度设计和功能的视角对我国地方政府和人大间关系进行阐释。由于行政—立法关系之间存在的张力,不同的地方实践形成了不同的实践模式,以北京市行政—立法关系的实践为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可以将我国地方行政—立法关系概括为三种模式,即人大主导的行政—立法关系模式、合作型行政—立法关系模式以及竞争型行政—立法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29.
医患关系在各国都是一个棘手问题,日本也不例外。不过,日本推出一系列制度化的应对措施,有效缓解医患矛盾,最大限度降低医患冲突发生的可能。全民医保,制度健全日本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健康保险范围内疾病的诊疗费用,大部分由医保承担,自付比例根据年龄和收人确定。通常,出生至6岁3个月自付20%,6岁4个月至69岁自付30%,70岁至74岁自付20%,75岁以上自付10%。  相似文献   
30.
《北方法学》2019,(3):5-16
损害赔偿责任,依其是否以加害人有过错(过失)为要件,主要可区分为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因其间在事实特征上存在有过错及无过错之区别,其规范需要因此可能不同,而在规范规划上必须区分为二个类型:将有过错之加害行为规定为侵权责任;将无过错之加害行为规定为危险责任。分别按其类型特征规划其赔偿责任之成立要件及理赔的方法。德国立法例采侵权责任与危险责任在不同法典并立的立法模式,而中国立法例采合并立法之模式,将侵权责任与危险责任一体规定于《侵权责任法》一部法典中。《侵权责任法》第6条及第7条虽分就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加以规定,但未因此分别称为侵权责任及危险责任,而通称为侵权责任。并就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基本上亦规定其加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其规定之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的责任要件虽然不同,但并无特别凸显其应有不同之法律效力的规定。特别是对无过错之加害行为的责任,并未一般地附以责任限额及强制责任保险之配套要求。该种不同,将来在其适用之实务上的发展究竟产生什么影响,今后在比较法上值得注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