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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在提高效率成为当代刑事诉讼改革重点的今天,简易程序的多样化或多元化已成为世界刑事诉讼改革中一项共同关注和研究的课题。我国继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简易程序之后,2003年3日14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又在总结各地庭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形成了简易程序与“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审程序并存的简易程序审理模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审程序在庭审程序设计上较普通程序简化且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在性质功能和价值取向等方面也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  相似文献   
92.
93.
本文就我国民事简易程序改革中存在的对简易程序的范围理解过于狭窄,对正规审判程序的推崇和对简易程序改革的轻视,在简易程序改革上过于关注效率而忽视程序保障等错误观念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指出我们应当从更广泛的范围理解简易程序,而不应当将简易程序的改革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且将提高效率作为主要目标。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修改所追求的目标是建构以满足当事人程序保障和程序利益为立足点的多元化的简易程序体系。  相似文献   
94.
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一衣带水,同根同源,有很多相似性。本文在对两岸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进行的比较的基础上,以期对我国大陆地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起到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95.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最多的审判程序,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才能使我国简易程序从立法到司法实践活动中更加公正、科学,以适应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  相似文献   
96.
我国刑事诉讼法设立刑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简化审判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适用范围狭窄、形式过于单一、被告人没有简易程序的选择权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国应在总结刑事诉讼司法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刑事简易程序。  相似文献   
97.
我国法院目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国外第一审程序所有的三种类型案件,即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三种诉讼标的数额差别很大的案件适用同一种程序,与国际上公认的按照案件的类型设置民事纷争的处理程序的原理发生了明显的冲突。笔者认为,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首先应将目前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一定的数额标准一分为三;其次,在基层法院要专门设立简易诉讼法庭、小额诉讼法庭,以防止不同类型案件审理上的混同;最后,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置要有助于人们接近司法,有助于法治社会的形成。  相似文献   
98.
周红 《法制与社会》2012,(34):248-249
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修改给公诉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冲击。如何应对新刑诉法,构建简易程序案件新的公诉模式,需了解简易程序发展演变历程,结合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以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建立认罪答辩协商机制、采用集中办案制度、科学简化程序公诉模式,依法行使公诉职能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99.
正修改后刑诉法对简易程序做了重大调整。一是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理论上可以扩大至基层法院管辖的全部公诉案件。二是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支持简易程序公诉。扩大适用范围实现繁简分流,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向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倾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加强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简易程序修改的立法精神是审判阶段强化简  相似文献   
100.
王莉莉 《法制与社会》2014,(11):115-116
在刑事简易程序中,由于审批、庭审等环节上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简化,因此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尤为重要。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其中补充规定了被告人的简易程序选择权,体现了对人权保障原则的贯彻。在现有基础上,立法还应当赋予被告人简易程序启动权和程序变更权,且程序选择权的具体实现途径也可进一步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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