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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冯骁聪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3):121-123
学术界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诸多批判建立在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存在冲突的认识之上。我国现行刑法框架内并不存在所谓的"社会危害性标准"。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冲突",实质上是一种虚拟的冲突,是一种过时理论与现行刑法规定的冲突。从罪刑法定原则实质化的视角看,二者的关系可以进行解构。 相似文献
262.
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传统理论疏漏了其中的司法内涵,导致税收法定原则出现了作为基本原则却难以直接指导和适用于税收司法的悖论。鉴于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亲缘性,发展相对成熟的罪刑法定原则可以为完善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构成提供三点启示。同时,结合税收法定原则的固有内容,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应当在适用范畴上向司法原则扩围,价值层次上向实质正义升华,法定程度上向相对法定适当松动。据此,三路并进,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内涵得以全面、系统的补漏。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内涵的完善将有助于打破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理论困局,助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法治图景的实现。 相似文献
263.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3):35-41
人工智能犯罪并非人工智能本身的犯罪,而是指对人工智能设计、开发、制造、利用过程中人的犯罪。要正视人工智能社会化应用中的现实问题,立足刑法的保守性,严格遵守人工智能犯罪化的基本原则,完善人工智能犯罪的罪名体系,强化单位的刑事责任,完善刑事责任形式,重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转换。 相似文献
264.
265.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力保障着法的实现。它要求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而法律规制对象的复杂、语言文字的复杂性、及其社会的不断变化使法律都有解释的必要性。冲突与矛盾存于二者之间。本文从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属性,刑法解释的目标入手,提出了完善刑法解释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66.
行政协商是当代中国政府治理和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它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当下我国行政协商还存在着行政主导成分比较多、组织程序不够规范、整合机制不够完备、协调机制不够健全、覆盖面比价狭小等不足。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四个有机平衡上加强行政协商制度化构建:坚持行政主导与平等协商的有机均衡,坚持社会组织与政治秩序的有机均衡,坚持层级需求与上级管理的有机均衡,坚持协商试点与协商推广的有机均衡。 相似文献
267.
中外合作办学是高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途径,但西部地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较小、合作对象少、办学专业趋同等问题值得关注。本文主张从宏观上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体系,中观层面进一步落实具体操作性措施和配套支持政策,高校自身也应在微观层面找准合作基点,扩大合作范围,以推动其均衡和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268.
孙抱弘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5,24(4):5-9
在即将重启的青年研究学理建设(以青年学为其顶层建设,下同)的热潮到来之前,我们应该进行一些“冷思考”,特别是对受到历史局限而未能深入思考的基础性、本源性问题展开科学地反思,以期使青年学理的建设有一个更为坚实的地基和适应时代的路径.为此,本文从政治关注、目标取向、路径选择、建构愿景等多个视角探讨了青年研究的学理建设何以从以往的失衡性挫折中走向未来的均衡性发展的可能性问题. 相似文献
269.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48-52
绑架现场均衡构成要件:绑架者、解救者、人质三方须同时参与;三方都有人质安全的故意;三方在客观上均为维持对峙现状的消极不作为。均衡契约有三个特点:内容是人质安全、维持现状;形式主要为自然形成的默契;期限不特定。均衡契约具备现场控制、提供谈判空间、人质安全以及社会教育功能等既定效果。寻机击毙绑架者,耐心不足,缺乏同情心,均是错误和非理性的。 相似文献
270.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3):68-72
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的引入,对我国法治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是避免突破刑法的规定处罚行为人,其核心思想是保障人权,这与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不谋而合。在我国现有的犯罪体系下,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能够自洽,并不存在体系障碍。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将从违法与有责两个阶层阻却犯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