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70篇 |
免费 | 8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7篇 |
世界政治 | 15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篇 |
法律 | 179篇 |
中国共产党 | 67篇 |
中国政治 | 136篇 |
政治理论 | 22篇 |
综合类 | 4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9篇 |
2023年 | 26篇 |
2022年 | 28篇 |
2021年 | 15篇 |
2020年 | 6篇 |
2019年 | 8篇 |
2018年 | 5篇 |
2017年 | 5篇 |
2016年 | 3篇 |
2015年 | 11篇 |
2014年 | 36篇 |
2013年 | 54篇 |
2012年 | 25篇 |
2011年 | 34篇 |
2010年 | 25篇 |
2009年 | 30篇 |
2008年 | 23篇 |
2007年 | 23篇 |
2006年 | 19篇 |
2005年 | 16篇 |
2004年 | 12篇 |
2003年 | 10篇 |
2002年 | 9篇 |
2001年 | 11篇 |
2000年 | 10篇 |
1999年 | 10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2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2篇 |
1986年 | 1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7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 毫秒
471.
472.
本文以系统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为开端,结合法律知识解释了系统工程的基本原理;阐述了法治系统工程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法治系统工程与系统工程之本质区别,进而介绍了法治系统工程所采用的综合集成方法。此外,本文还论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系统工程的关系、系统工程对现代法律科学的优化功能。文章的结论是:法治系统工程是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473.
国产磁珠结合自动化工作站批量提取生物检材DNA的应用 总被引:3,自引:4,他引:3
目的建立国产磁珠结合自动化工作站批量提取案件中生物检材DNA的方法。方法采用国产磁珠结合Bio-Robert Universal System自动化工作站对案件中常见的生物样本进行DNA提取,检测Identifiler系统16个STR基因座,在ABI3130XL遗传分析仪上进行STR分型。其中210份样品同时在ABI7500型荧光定量PCR仪上进行定量。结果9100份10类生物检材应用国产磁珠结合自动化工作站,大部分可提取到足够的DNA进行STR检验。STR检验成功率最高的为口腔拭子、肌肉,达100%,接触细胞检材的成功率较低,为50.0%。结论国产磁珠结合自动化工作站可用于案件中常见的大部分生物样本的DNA提取。 相似文献
474.
目的利用TE-MAGS在TECAN工作站上结合磁珠试剂盒,建立自动化工作站批量纯化现场检材DNA的方法,并探讨其在法医物证检案中的应用。方法灵敏度测试:标准品使用0.1ng/μL 9947A,用200μL TES稀释制备DNA总量0.1ng~1ng共10种的标准样品,采用本文方法提取纯化,使用IdentifilerTM试剂盒扩增,用3130XL型测序仪检测,Gene Mapper ID-X分析,分析STR图谱质量;纯化能力测试:在1ng总量的标准样品中加入腐殖酸、血红素,采用本文方法提取纯化、扩增检测,分析STR图谱质量;实际案件应用对比:收集304份现场检材,分别采用本方法和硅珠法进行提取纯化,经扩增检测,统计对比两种提取纯化方法 STR分型成功率。结果灵敏度测试:0.1ng~0.2ng总量标准样品提取的DNA模板,扩增后可检测到部分基因座STR图谱,0.3ng~1ng总量标准样品提取的DNA模板,扩增后可以得到完整的STR图谱;纯化能力测试:对混合有一定浓度的腐殖酸、血红素的标准样品的提取产物检测图谱未见明显抑制;实际案件应用对比测试:304份现场检材工作站磁珠法检出成功率(50%)高于硅珠法(40.8%)。结论本文所建立的方法缓冲范围较大,回收率高,纯化能力强,提取产物STR分型成功率高,适合现场检材批量化DNA检验。 相似文献
475.
技术飞跃与治理提升之间的关联通常被假定,也早已被吸纳进“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政策实践,但法律的习惯性滞后带来了监管套利的空间。公共治理领域的自动化应用经历了从基于数据库编码的计算机自动化到基于机器学习的算法自动化再到基于神经网络的超级自动化的逐步跃迁,从早先自下而上专业人士的“辅助/参考”和个别部门的“部署/应用”嬗变为自上而下的社会化“嵌入/集成”,公权力、私权力及私权利的关系发生了结构性转换。相应地,国际通行、日益趋同的个人隐私保护(事前同意)、算法可解释性(事中监测)和完整履责链条(事后追责)的监管范式也应依照宏观技术共治、中观价值位阶和微观权利保障三位一体的规制路径进行体系化重构。 相似文献
476.
智能建筑的定义智能建筑作为建筑工程与艺术、自动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相结合的复杂系统工程学科,其定义也一直在不断地发展、补充和完善.国际智能工程协会的定义:在一座建筑中设计了可提供响应的功能以及适应用户对建筑物用途、信息技术要求变动时的灵活性.智能建筑应该是安全、舒适、系统综合、有效利用投资、节能和具备很强的使用功能,以满足用户实现高效率的需要. 相似文献
477.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在各行业的不断发展,通信机房、动力机房逐渐增多,为了保证通信及动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并解决防火防盗问题,对机房环境进行全面监控显得越来越重要. 相似文献
478.
在自动化行政中,算法的本质是行政规则,其可公开性与可解释性之间存在实质性差异。可解释性关注的是实现透明算法,而可公开性更侧重于实现透明政府。有鉴于此,在行政法制度体系中,可解释性对应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可公开性对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于算法的行政规则本质,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的规定,自动化行政中的算法应当予以公开。同时,其应当实现“最大范围的公开”,即采取源代码公开的形式选择。此外,如果确因安全因素不予公开算法,则需要满足利益冲突标准、价值比较标准与替代方案标准等三项利益衡量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