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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赖辉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23(4):52-56
从对斯多亚派(Stoicism)与伊壁鸠鲁(Epicureanism)的哲学分析中,可以看出晚期古希腊哲学的伦理学特征。斯多亚派存在两套伦理标准,即理想的和现实的标准,以往的研究忽视了这一点,没有看到斯多亚派理论的积极意义。伊壁鸠鲁的贡献在于把身体快乐纳入哲学视野,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两种理论之间存在德性与幸福的冲突。 相似文献
232.
《圣经》里描述的契约是契约的早期形式 ,与成熟时期的契约制度存在一定的差距。《圣经》里有关对弱者保护的法例 ,是人类早期的人权法。《圣经》里有关原罪、赎罪和末日审判的描述 ,可发现近现代刑法的若干原则 (如刑事报复主义、罪刑相适应原则 )的痕迹。《圣经》里保存有自然法思想。《圣经》对后世法律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233.
古典自然法的人文主义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是从人文主义角度分析、梳理古典自然法理论的一个尝试。文章详细阐述了古典自然法的概念、理念、背景以及所涵盖的一系列人文主义精神和基本理念 ,并由此得出结论认为 ,古典自然法是以人的理性为起点又以人的幸福为归宿的 ,是一切实在法的公理法。尽管它也有这样那样的缺陷 ,但作为人文精神的长明灯 ,它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34.
理解和解释:法学家心镜的法律图像(中)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谢晖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2):26-34
二、法学家解释法律的立场理解法律是解释法律的前提。法学家理解法律向度之不同 ,也就相应地意味着其解释法律的立场之不同。理解法律的方向总是决定着解释法律的方向 ,因此 ,有何种理解 ,就有何种解释。然而 ,正如前文所言 ,并不是说理解了的东西一定能通过解释表达出来。由此就决定了法学家在理解法律和解释法律之间可能会有冲突 (所谓心身冲突 )。当然 ,这种冲突不是笔者在此所要探讨的对象。笔者在这里想探讨的是 :结合法学发展的实际历程 ,来说明法学家解释法律的不同立场。既然法学家解释法律是一种客观的活动 ,那么 ,它就可以通过法… 相似文献
235.
曹瑞涛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4,(3)
德国法学家施米特在其一生最大篇幅的法学著作《宪法学说》中详细分析了魏玛德国宪法中的"法治国"因素与民主因素,并进而指出二者间存在着不相容的矛盾对立关系。这种对立使承载着近代自由主义精神的议会对大众民主政治不仅不能起到加强作用,反而不断弱化其效用,最终使一个国家的政治决断从传统的、公共性的政治领域转入私性的资产阶级经济寡头之类的新型精英手中。施米特在《宪法学说》中将自由与民主对立起来的做法,建立在他对政治独特的理解基础之上,同时也是当时德国历史处境的一种理论上的反映,对之进行研究是理解施米特,也是理解近代德国政治思想发展的一个关键点。 相似文献
236.
237.
杨鑫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3,(3):107-110
西方传统的人权论证理论主要是遵循着古希腊以来的自然法理论传统,在这种论证范式下,人的权利与世界的终极性存在有着必然的联系,从而具备了超越性的价值。虽然这一理论的具体内容在西方思想史上时有变化,但是其由超越性的存在而确定应然的秩序进而确定的人的权利存在的合理性内容则基本没有变化。米尔恩所提出的人权论证范式则对此做出了较大的修正。他通过消解传统理论中作为类的人的概念以及在规范研究中加入一定的实证因素而弱化了权利的超越性价值。这样的一种研究进路也为人权论证的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238.
法律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理想中的正义,但正义却亦是比较模糊和不确定的概念.本文简述各时期自然法学派对正义的理解,从而阐述了以自然法思想与陈忠林教授的“三常”理论的引导下对追求相对正义的看法,并以自然法思想及“三常”理论为基础探讨具体案例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239.
自由主义右翼旗手诺齐克试图以自然法赋予个体权利的绝对性,并说明个体权利的合理根源.这可从权利的道德起源,权利享有的分离化。以及权利原则自身的权威性等三个向度阐释权利合乎正义的具体表现.其权利实现排斥个体的共同体义务,致使其理论内部出现自我与客观世界分离,个体与共同体分离,这是诺齐克理论难以摆脱的困境,不过,这对当代社会、政治有强烈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40.
王志勇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18(3):34-40
中国学界通常对富勒自然法思想的理解是片面、不完整的。富勒其实先后提出两种类型的自然法理论:尤那米克斯和程序自然法理论。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其关注的核心都是手段、形式。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尤那米克斯关注良善秩序与可行的社会安排,寻求"社会秩序的自然法",而程序自然法理论则集中关注立法、司法过程中隐含的"内在道德"。由此可见,富勒的自然法理论并非程序自然法这个标签能够完全涵盖。富勒原本的理论雄心在于,发现所有社会秩序形式背后的"自然法则",完成"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之治的事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