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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在我国目前专利权的确权程序尤其是无效宣告案件的审查过程中,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专利权人就专利文件的修改限制问题存在诸多的争议,因此,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我国对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文件修改的文本规定及其不足我国《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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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美国的专利侵权永久禁令等同于我国的停止侵权,因此,有必要在美国专利法框架内,对永久禁令分别从法理、立法、司法角度进行深入考察,认清其特质.永久禁令是在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时给予胜诉方的一种救济,不同于初步禁令、临时限制令.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最高法院通过eBay案,强调永久禁令的衡平法救济性质,应适用“四要素检验标准”.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不同于美国永久禁令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后者的有益之处,突破“当然适用论”,构建起停止侵权责任的灵活适用规则,遏制“专利渔翁”,破解“反公地悲剧”. 相似文献
83.
与国内经济发达省份和中部一些省份相比,江西省知识产权仍然有很大差距:专利拥有量偏少,创新含量不高;注册商标拥有量少,知名度较低;版权合同和作品自愿登记数量偏少,种类单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偏弱;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小且分布不均,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因此,必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 相似文献
84.
85.
在职务发明奖酬制度方面,日本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少经验值得我国借鉴。虽然单位内部相关的规章制度在确定职务发明奖酬时可视同约定优先适用,但为了保护发明人的知情权,日本法规定,设立有关职务发明奖酬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发明人可以主张适用法定方式确定职务发明对价。采用法定方式计算职务发明奖酬时,我国相关规定要求以专利权的授予为前提,并为其设立了"最低比例",这种做法既不利于保护发明人的合法权利,也未充分考虑不同发明创造的价值差异和发明人的贡献差异,对此,借鉴日本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好地完善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 相似文献
86.
87.
我国专利法并未明确规定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否是认定专利侵权的必备要件.学界大致分为无过错说,过错说和混合说三种.TRIPS协议中规定以过错责任为主,无过错责任为辅.专利侵权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应分开讨论,并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专利侵权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而损害赔偿责任应适用过错原则. 相似文献
88.
89.
9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6):35-36,4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2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关于加强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