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932篇
  免费   70篇
各国政治   22篇
工人农民   25篇
世界政治   124篇
外交国际关系   7篇
法律   3391篇
中国共产党   379篇
中国政治   1255篇
政治理论   121篇
综合类   678篇
  2024年   21篇
  2023年   82篇
  2022年   75篇
  2021年   124篇
  2020年   95篇
  2019年   64篇
  2018年   24篇
  2017年   42篇
  2016年   104篇
  2015年   247篇
  2014年   633篇
  2013年   416篇
  2012年   486篇
  2011年   546篇
  2010年   402篇
  2009年   421篇
  2008年   442篇
  2007年   340篇
  2006年   264篇
  2005年   220篇
  2004年   207篇
  2003年   219篇
  2002年   154篇
  2001年   107篇
  2000年   158篇
  1999年   42篇
  1998年   18篇
  1997年   10篇
  1996年   9篇
  1995年   11篇
  1994年   3篇
  1993年   5篇
  1992年   1篇
  1987年   3篇
  1986年   1篇
  1985年   2篇
  1984年   1篇
  1983年   2篇
  198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00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01.
《江西政报》2006,(1):8-19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相似文献   
902.
2004年4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的意义和作用进行过专题报道,称该法规是全国省级就业促进方面的第一件法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还曾以实施该法规为题在全国再就业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自2004年5月1日法规实施以来,全省有46万人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3%,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  相似文献   
903.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现在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范零星的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中,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因不动产对国民经济的重大作用,不动产法肯定是我国未来制定的物权法重点内容,而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法最基本的制度。那么在我国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如何确定登记的效力,采取哪种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重要课题。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外国法例及原因分析1、登记要件主义。登记要件主义认为房地产权利的转移和设定在登记之前只体现为债权的存在,在登记之后才能认为是完成产权的转移或权利的设定,未经登记房地产交易的权利受…  相似文献   
904.
政策指南     
《新湘评论》2003,(9):40-40
  相似文献   
905.
程燕 《知识产权》2004,14(1):50-52
一、驰名商号的认定 驰名商号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经过长期的使用,为公众普遍知晓,亨有极高信誉的商号1.驰名商号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知名度,被广大公众所认同,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凝聚着企业的商业信誉,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而在实践工作中对驰名商号的认定机关、认定条件等问题,法律上无明确规定和标准可循,为此笔者认为不妨对驰名商号的认定作如下的规定:  相似文献   
906.
907.
物权公示原则是现代各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所奉行的重要原则,此项原则存在的必要性主要来源于交易安全的保护。对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发展予以考察,物权公示的价值在于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908.
网络期刊的著作权法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期刊这一新的作品表现形式的出现,对如何适用著作权法提出了新的问题,其中关键性的问题是网络期刊的著作权主体和网络期刊出版者的权利,网络期刊的著作权主体包括网络期刊中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网络期刊的著作权人,其中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作者,而出版者则是网络期刊的著作权人。由于网络期刊同时存在两类著作权人,因此,在著作权的行使上会产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作者的著作权优先于出版者的著作权。作为作品的传播者,出版者除了享有著作权外,还享有版式设计权、转载、摘编权以及一稿多投禁止权等邻接权。  相似文献   
909.
关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著作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该条规定看似已有效解决了《著作权法》修改以前对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规定不明确的问题。但笔者认为该条的规定仍属于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性仍然不…  相似文献   
910.
孙鹏  何斌 《行政与法》2006,(7):118-120
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信息并不构成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为了实现不动产登记的物权公示功能,促进不动产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与便捷,《物权法草案》第18条应予修改,不动产登记簿应无限制地向全社会公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