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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对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有许多新发展,尤其在受案范围方面,对行政诉讼制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新的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在受案范围上如何衔接,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92.
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是由行政复议的性质及其主体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依法行政要求必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文章对此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993.
《行政复议法》相比《行政复议条例》有许多重大突破,而最重要的突破之一是便于原则。本法对便民思想赋予了许多新理念。这对于方便行政相对人行使复议权,保障其合法权益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94.
行政听证是现代社会公正、民主的保障之一。我国刚开始建立行政听证制度。如何规范我国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它关系到公正、民主的精神能否得到体现。如何处理行政听证与行政复议等制度的关系则是另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995.
民事送达因切中程序正义的核心机理而成为贯通制度、实践和理论的理想样本。我国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的现行法格局是在本土审判模式和苏联民事诉讼体制基础上生成的,体现的是"法院中心主义""以原告为本位"的立法体例和"超职权主义"的体制血统。司法改革使得实践中的民事初次送达程序进退失据、程序前置。诉讼法律关系和诉权理论在解释初次送达程序前置正当性方面形成了理论上的联动,可填补诉讼模式论与送达规则研究之间的理论断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三面关系说"和"宪法诉权说"有助于厘清学界对民事送达体制的误识,并解除"职权主义"和民事送达间的绑定关系。"松绑"之后的民事初次送达程序理应回归到"当事人主义"的既定轨道上来。  相似文献   
996.
杜安郑 《学理论》2012,(4):90-91
首先分析了行政复议司法化的理论内涵,并说明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非司法化的具体表现及其弊端,说明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革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重构的一些设想以及具体的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997.
梁涛 《学理论》2012,(11):107-109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赋予了公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选择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在某种程度上行政复议具有优越性,因此有学者提倡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但是行政相对人经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欲提起行政诉讼,何为被告?是原行政行为做出的机关还是复议机关?学术界莫衷一是。因此对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问题的研究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998.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从江县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模式为重点,在办案的:过程中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程序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相似文献   
999.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长田力普2012年7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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