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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中德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延园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2):55-59
中德两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社会争议处理制度和模式。德国社会法院作为专门审理社会保障争议的特殊行政法院,体现了法律保护的缜密性和司法的高度专业性,适应了社会保障争议多,内容纷繁复杂,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现实需要。中国社会保障争议处理法律制度则处于形成发展阶段,因争议种类、主体不同而设置了不同的解决争议的机构,采用了不同的法律制度、程序和处理原则。本文以两国现行社会争议处理法律规定作为比较标准,按照社会争议处理的程序,分别从社会争议的范围界定、行政处理程序和制度、法院处理程序和制度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为中国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制度提供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102.
论中国特色行政法院制度的具体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引入行政法院制度,摆脱行政审判困境,已成为我国行政诉讼研讨的热点问题。在行政法院制度的具体建构上,我们必须结合基本国情,遵循司法独立、司法统一和审判专业化原则,建立隶属于司法系统且独立于普通法院的行政法院。同时设计好组织体系、人事、经费、行政法官等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03.
在德国,法院图书馆具有特殊的历史传统。本文以联邦法院和部分州高级法院为对象,扼要介绍德国法院系统所属图书馆的概况,以期引起中国司法系统读者的关注。管辖联邦德国最高级法院的是三个欧洲法院:欧洲人权法院、欧盟初级法院和欧盟 相似文献
104.
近代中国的法治进程始终处于西法东渐的大背景之下,南京国民政府延续晚清以来对行政诉讼制度的讨论与构建,以大陆法系的德法行政法院为样板,建立了与普通法院并行的行政法院。然而,一切涉及政治的制度终究要接受一国内部政治生态的考验,彼时行政法院的实践远未如想象的美好,最终留下的是后来者必须正视的启迪与反思。 相似文献
105.
张玲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5,(2):85-88
建立行政法院是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关键点和突破口,也是实现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目前,由于行政审判庭在机构组织上缺乏独立性、专业性,受案范围狭窄,缺乏行政审判的制度保障、财政保障等,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进程。为此,我国应建立行政法院,制定《行政法院法》,扩大行政法院受案范围,建立和完善行政法院法官的遴选和培养制度,以尽快实现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目标。 相似文献
106.
107.
朱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3):28-30
行政诉讼中的执行难主要集中在被告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中.马易君案是一个典型案例.由司法体制的弊端、执行措施的不力、司法的不公正而导致的执行难,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并最终建立行政法院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8.
甄思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13(5):22-27
《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颁布与实施以来,我国的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院在各方面受制于行政机关,而难以做到审判的公正与独立,造成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行政审判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走入困境,而建立行政法院是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在西方国家的行政法院制度模式中,我国应借鉴俄罗斯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法院制度。 相似文献
109.
张运萍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1):58-61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五周年之际,反思行政诉讼中被告消极应诉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推进行政法治的进程,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行政消极应诉是被告对原告诉权的否定,对法院审判权的藐视,对人大立法权的对抗和对社会公共意志的抵触。行政消极应诉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缺失法律信仰,法律工具主义观念至上和行政权独尊致使司法审判权边沿化是行政消极应诉行为的两大起因。要有效防治行政消极应诉行为,必须倡导行政诉讼法治化的观念,完善行政诉讼立法,健全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0.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平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出台实施以来,成绩巨大,但也存在着问题,例如:增加的最终裁决行为是否合适。本文试图思考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此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