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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我国行政审判体制是在建国后建立起来的,其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制度设计方面的原因,这一审判体制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弊端。德国司法系统模式能最大限度确保行政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为欧陆各国所效仿。设立类似德国模式的行政法院可为我国行政审判体制的现实困境找到出路,为此,需要我们观念上的及时跟进以及处理好行政法院的组织设置与人员安排。 相似文献
72.
宣言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90-93
行政诉讼法自实施以来,在保障公民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干预较多,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弱化,司法公信力不足,严重影响了行政诉讼效能的发挥。解决这些问题,跨区域设置行政法院是最好的选择。从立法看,设立行政法院并没有宪法和法律上的障碍,20多年的司法实践也积累了十分重要的经验和物质储备。从实际情况看,设立行政法院的首要价值是保障独立司法和法律的公正性。设立行政法院必须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分离,解决司法地方化问题,建立相应的审判权行使保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行政诉讼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推进法治的价值。 相似文献
73.
本文认为,在我国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各种方案当中,行政法院等专门行政审判机构独具明显的体制优势和专业优势,当属最佳选择。关于专门行政审判机构的模式,首先应以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为突破口,以诉讼类型化为基本思路,以保护无漏洞和监督无死角为努力方向,全面优化行政审判职能,然后按照新的职能要求,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明确其地位、结构、成员和管理等制度要素。在构建专门行政审判机构当中,必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立足现有司法资源,稳妥推进且不轻易放弃;必须与人民代表大会制、检察监督和行政复议等制度相互协调,兼顾司法便民,避免行政审判因改革而遭受冲击;必须以完善顶层设计为前提,尤其是先解决好谁来提供试点依据、基本法律是否修改以及如何修改、专门行政审判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如何明确等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74.
<正>按照对行政、司法机关分离的理解,法国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由行政法官完成。这是司法法院、行政法院双轨制的结果。法院双轨制是法国法律制度的基石,这与中国的法院体制截然不同。在中国,存在单一的法院体系,在每一个法院内部设立不同的审判庭,分别承担着不同性质的司法审判职能。 相似文献
75.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行政法学界的辛勤耕耘,我国的比较行政法研究业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其一,大量的域外行政法文献以翻译或评介等形式被引进,学界对域外行政法的掌握更趋准确和深入,也为中国的行政法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素材。其二,在行政法学研究中,直接利用 相似文献
76.
77.
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主管机关分别代表了普通法院模式和行政法院模式。两者在设置的理念上体现了分权和制衡的思想,在功能上体现了控权与维权的平衡,在运行中发展了行政判例制度,较好地实现了行政审判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的协调统一。我国在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中应借鉴西方的成功经验,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对公民权的救济,满足行政审判的独立性要求,顺应行政审判专业化的趋势,并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行政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78.
79.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中执行模式的选择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模式存在诸多弊端。行政法学者提出的一些有益的改革思路在今天看来依然不够完善。在我国建立行政法院 ,确立行政法院执行模式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80.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后一种手段,也是行政相对人运用法律来对抗行政机关的最有效的途径,然而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存在着种种的问题,阻碍了司法的公正与独立,没有能很好的达到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效果。目前我国尝试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来改变这一现状,但是也遇到种种困难与挑战,难以找到突破口。行政法院制度起源于法国,并且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所效仿,为这些国家行的政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依法治国、行政法治原则的需要,在我国设立行政法院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讨论设立行政法院制度的意义和可行性的同时,具体的行政法院体系设计、审级与管辖制度、人事财政经费制度以及怎样切实有效地推行行政法院制度等问题也应当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