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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及其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斯逵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4):26-34
绝大多数交通过错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成功避让了交通过错行为造成的险情;少数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避让险情归于失败。由此,可以设计出交通事故模型:交通险情+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两个要素相互作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是交通事故形成的机理。评判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归根结底就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因此,通过对避让时间、避让空间、避让能力的调查认定,可以判断出交通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从而证实这一评判标准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作用的具体的、实在的尺度。用这一标准对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所作的评判,不仅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认定原则是一致的,而且与交通事故的形成机理也是完全吻合的。 相似文献
42.
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愈来愈多,法学界对于因物业保安之何种程度的过错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业主人身损害责任亦讨论颇多。对目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后,构建以合同约定为主、安全防范义务为辅的物业保安过错认定规制。在住宅小区越来越需求物业保安人员的大背景下,法律保护精细化与管理措施实际化是规制物业保安义务的适当路径。 相似文献
43.
有些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政绩”,不顾民情,不尊重客观实际和自然规律,打着“造福于民”的幌子,搞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盲目地铺摊子,上项目,只求轰轰烈烈,不求踏踏实实,结果是昙花一现,劳民伤财。虽然党和政府三令五申,明令禁止此类行为,但仍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 相似文献
44.
“过错”与“过失”作为两个基本法律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并非尽然相同,但因受传统思维与习惯用法等影响,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关于“过失”的规定存在不足,与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与不协调.因此,借鉴国内外立法规定与学理研究,从过错责任视角对“过错”与“过失”两个法律概念进行正本清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公司法三处“过失”规定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45.
46.
一般侵权责任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过错形态分为故意和过失,实践中对于故意的过错,因行为的显现,往往易于把握。而行为人之过错表现为过失时,行为人的主观活动状态,不显于外部,难于判断。本文就过失形态这一侵权责任法中最常见的过错形态之判断发表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47.
在古代社会客观损害结果是衡定责任的条件,对于加害人的过错在所不同;到了<阿奎利亚法>时期,罗马法学家首次将过失规定为衡定侵权行为的主观标准;此后,随着侵权行为法的发展,不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也纳入了考虑范围.尽管缺少一个一般性规则作为指导,但在古罗马法时期所形成的受害人过错的雏形为日后不同法系相关制度的建... 相似文献
48.
49.
正两会期间,"医闹"及"暴力伤医"成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持续热议的社会热点话题,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审议时特别指出,"医闹"以及任何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可见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诚然,医疗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形式,患方有权针对遭受侵害的合法权益进行依法维权。事实上,部分患方维权者对医疗消费维权的规则及方式存在 相似文献
50.
孙山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
应当看到,在民法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几乎涵盖了财产与人身损害的所有情形,并成为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权利保护与义务负担是其厘清责任所必需的核心价值要素,然而,这一切又是通过诉讼权利予之实现的,由此可见,一部法律的致臻完善不仅要赋予当事人应有的实体权利,同时亦应设定必要的诉讼管道,即"无救济则无权利"。显然,我国侵权责任法较之发达国家立法例而言在对权利保护和责任负担以及救济方式上显有欠缺。故此,导致在规范的科学性、权利的充分性与责任的完整性等方面的争议不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