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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交叉询问制度,最集中地体现了当事人主义对抗式诉讼的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保障程序正义,提升诉讼效率。本文认为完善我国的交叉询问制度,可参照英美法系的普遍做法,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在程序、规则、配套制度等方面加以改进完善,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的交叉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952.
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商标法》的完善,面临着协调不同方案并进行取舍的难题。驰名商标保护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但最为根本的应该是降低门槛、回归本意并改变名称;对于不予商标注册的绝对事由和相对事由的划分,应该尽量使两者的区分更加清晰,既要进一步清理现行规定的不足之处,又要防止增加模糊性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与司法救济方面,应该做到两者的良性互动,才能确保商标法的健康实施和运行。 相似文献
953.
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律中,不同程度地规定有证据先悉程序.由于提起控诉的一方在收集证据上具有绝对的优势,证据多由控诉方所拥有,所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先悉程序实际上是辩护方行使防御权的一种保障.目前,从我国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看,在我国依法设立刑事诉讼证据先悉权已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5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案对民事再审事由作出了重大的修改和完善。其中对程序性再审事由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机关奉行程序公正的立法理念,向构建再审之诉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目的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有效地解决当事人反映突出的"申请再审难"问题。 相似文献
955.
行政决定作出过程中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协力,学界目前的看法是将之视为协力义务。2005年在我国台湾地区召开的“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上,有关与会学者对此经过讨论后,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认为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协力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权利,因而具有相对性。行政协力义务相对性表现在:它不是一种绝对义务,其义务设置应该有所限定。正确认识当事人程序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有助于行政立法的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956.
957.
958.
自2000年以来,法国刑事诉讼便进入一段前所未有的动荡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乌特罗案件将法国的审前程序改革推向台前,并直接导致了2007年3月5日<强化刑事程序平衡法>的颁布.从内容上看,改革主要围绕三大主轴,即以保障自由为主轴的先行羁押制度改革、以发现真实为主轴的预审程序改革以及以提高效率为主轴的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法国立法者的初衷是在刑事诉讼中建构某种"平衡",这大抵也反映了法国近十余年来(从1993年起)立法改革的发展脉络.但"平衡"却未必是刑事程序改革最佳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959.
司法实践中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可轻易变更,不具备相应的既判力,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司法界"重实体,轻程序"所致。刑事诉讼过于注重追求实体真实,反复追诉,使得判决既判力无法确定,被告人的权利也受到很大的侵害。因此,应检讨我国的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的变更程序,在坚持一事不再理的基础上对此类判决进行变更,以维护判决的稳定性及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