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89篇 |
免费 | 6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192篇 |
中国共产党 | 11篇 |
中国政治 | 21篇 |
政治理论 | 8篇 |
综合类 | 58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1篇 |
2014年 | 9篇 |
2013年 | 9篇 |
2012年 | 10篇 |
2011年 | 10篇 |
2010年 | 13篇 |
2009年 | 26篇 |
2008年 | 19篇 |
2007年 | 19篇 |
2006年 | 28篇 |
2005年 | 23篇 |
2004年 | 26篇 |
2003年 | 15篇 |
2002年 | 23篇 |
2001年 | 14篇 |
2000年 | 26篇 |
1999年 | 10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4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9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是信用证体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则.但长期以来,信用证的独立性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并未完全体现出来,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更是难以实施.本文分析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确立的必要性及适用条件,以期完善我国信用证的立法、司法理论. 相似文献
72.
“独立抽象性原则”对于保护信用证作为贸易融资工具的有效性是十分必要的。但不容忽略的是,“独立抽象性原则”为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欺诈提供了方便。信用证欺诈问题严重扰乱国际贸易正常秩序。在遵循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基础上,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被各国普遍接受。但各国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考虑,信用证欺诈例外的例外得到确立。这三者共同保障了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73.
当今金融全球化趋势下的信用证,在贸易支付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受到贸易当事人的青睐,但同时也被不法分子所觊觎.信用证诈骗犯罪使得世界各国深受其害.本文从刑法学的角度,对信用证诈骗罪的要件、类型和处罚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试图寻求一些防范对策,以期减少风险,增强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74.
75.
案号一审:(2007)青民四初字第6号二审:(2010)鲁民四终字第227号【案情】原告:韩国输出保险公社(英文名称:KOREA EXPORT IN-SURANCE CORP.)。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一、关于信用证的相关事实。2004年8月2日,被告通过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电讯系统向韩国丰业银行首尔分行(THE BANK OF NOVASCOTIA SEOUL BRANCH)发送由其于2004年7月30日开立的编号为LC0440140000791的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为山东省东方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76.
一、争执点开证行未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内容开立信用证,且没有通知开证保证人,也没有开证保证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书面同意,开证担保人是否仍然承担担保责任?二、案件事实概要1997年5月9日,凯利公司向青岛农业银行营业部提交开立信用证申请书,要求后者开立以先添矿产金属有限公司为受益人、效期到1997年6月21日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规定开立的信用证适用UCP400。1997年5月12日,青岛农行营业部、凯利公司办事处与开德公司、张斌、制药公司、恒泰公司分别签订了《开立进口信用证协议》(保证类)。协议规定:1,开证行同意开立远期9… 相似文献
77.
骗取信用证行为的认定困境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骗取信用证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不仅涉及到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而且涉及到信用证诈骗罪与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对于以往实践中,直接由骗取信用证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进而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做法,应当进行深刻反思与检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滥用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行为,造成金融机构严重损失的,成立骗取金融票证罪,即应当根据骗取信用证过程中有无真实的基础交易、被骗资金的实际用途、走向等客观方面的情况,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正确认定骗取信用证行为,建立起民刑责任衔接、重罪轻罪完善的科学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7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金融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金融领域内的金融诈骗犯罪也愈演愈烈,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破坏了金融秩序,严重的威胁了国家经济安全。对此,本文试对金融诈骗罪作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79.
80.
一绪论:跟单信用证下的提单规则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均面临着风险:卖方承担买方不付款的支付风险,买方面临收不到货的交货风险。为了控制风险,理想情况是卖方想要在发货前先收到现金,而买方企盼在确实收到货物后再支付货款。为了平衡买卖双方利益,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创造出了跟单信用证这一支付方式。其流转程序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