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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关于提单仲裁条款效力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在阐明提单的概念与功能的基础上,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较为深入地讨论了提单仲裁条款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及其在提单受让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不同效力,进而还讨论了并入提单的租约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同时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 0 0 3年12月31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32.
出口货运代理人作为委托合同中接受委托人委托,负有谨慎、妥善处理货运代理事项,及时交付代理活动所产生财产的基本义务,其中包括向委托人交付出口货运代理过程中取得的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从货运代理这一基本义务入手,分析提单不规范交付的成因、行为的违约性质及与损失之间因果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3.
按照我国海商法和国际提单公约的规定,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职能,并可以作为议付的凭证。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中明确了提单、发票、保险单等有关装运单证里银行处理的必须的单证。对于国际货运代理,如果本人是承运人或受承运人委托签发的提单,同样具有物权凭证作用。如果“提单”签发人不是承运人,在法律上仅仅被认为是收到托运人货物而出具的货物收据。因此对于这种提单,法律上不承认它是物权凭证,也不能作为议付的凭证。 相似文献
134.
135.
韩智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5,1(2):68-73
本文分析了记名提单的属性,比较了记名提单与海运单的相同与不同之处,讨论了不同国家对承运人应否凭记名提单交付货物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定,认为世界上主要航运国家的规定与美国不同,承运人须凭记名提单交付货物。本文探讨了修改《海商法》第71条的必要性,认为修改该条款的时机尚未成熟,法律界需对此进行充分的论证。 相似文献
136.
137.
阎铁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5(1):53-56
目前,由于各国的密切合作和交往促进国际贸易、经济及海一的蓬勃发展,同时民带动了作为解决促裁制度的发展进程。本文主要针对争议较多的提单中并入促裁条款的效力和如何使之生效的问题。结合各国的法律、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实践进行百折不挠 自己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138.
1989年5月6日,原告与瑞士日内瓦NORSUDS·A签订买卖合同,原告购买1905吨苏丹原棉,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27日,原告与深圳公司签订购棉合同,约定,由原告提供苏丹原棉1905吨,分两批交货。6月28日,“××公司与“××纺织公司签订棉花加工合同。约定××公司以不作价形式提供原棉954吨,由× 相似文献
139.
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与社会》2007,(8)
在国际贸易中,风险防范的问题正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在运输方面,因为远渡重洋的关系,货物的发运和货物的提取只能凭借一纸提单为证,同时往往由于竞争的无序,倒签提单在现代国际贸易的实践中便成为了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倒签提单涉及到的理论及实务问题相对较为复杂,审判实践中大家的认识不尽一致,处理上也不尽相同,往往引致诸多争议。特别是对于倒签提单的相关法律问题,例如法律性质问题等,都是大家争论的焦点,但是一直都没有定论,以下本文将对承运人恶意倒签提单的若干法律问题做出新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0.
张函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2):53-60
因特网不仅对当今现实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也对传统的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解决网络社会所产生和引发的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因此,本刊特委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郭玉军教授主持网络社会与国际法律问题的专题讨论。本专题编发的几篇论文主要涉及电子交易中的电子错误及其责任承担、电子提单的流通性、网上个人资料保护、WTO体制下电子商务的规制、网络版权的国际统一实体法保护等新颖而又重要的问题,以期为我国有关立法与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