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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可见,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一方(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或其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保证人提出要求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对提出要求没有形式上的要求,书面、口头均可。但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权利人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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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刍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庞小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3):52-55
我国法律对于主张合同无效的权利没有作出时间上的限制 ,本文从无效合同及诉讼时效制度功能权衡、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性质及其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的关系来论证了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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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彦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122-124
诉讼时效的研究不仅仅单纯是个理论研讨的学术问题,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对于海事诉讼时效的理解和适用,除依据《海商法》的规定外,还必须结合《民法通则》的规定,而《鹿特丹规则》只规定了诉讼时效的延长,没有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海商法》应当认可并借鉴《鹿特丹规则》规定时效延长合理性的做法,增加诉讼时效的延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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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要点】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抵销权,主张将其对相对方享有的债权与相对方对其享有的债权进行抵销时,如果该债权系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才可与相对债权进行抵销,则在相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法定抵销权不能产生,该债权也不能被用于抵销相对方的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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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裁判要旨】诉讼时效的中断,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的履行行为则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也不能就此推定为诉讼时效的重新确认。口案号一审:(2013)莱城民重初字第5号二审:(2013)莱中民四终字第81号【案情】原告:杨国明。被告:陈新强,莱芜市博庚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告:李雪梅、谷国利、陈永俊、白振娟。被告:莱芜市博庚物资有限公司。原告杨国明诉称:2009年11月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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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债权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进行邮寄送达催收,并依法给予公证的做法是比较常见的。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该公证邮寄送达催收通知的法律效力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两种比较常见的学术观点,适用民事诉讼证据中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公证邮寄送达催收通知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问题进行相应论述。 相似文献
98.
案情简介: 1995年12月22日石家庄市晨辰实业公司(1998年9月30日已被石家庄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持被告石家庄市正定县邮政局出具的存款人为胡平、金额为1000万元、帐号为1463的大额存单到原告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办理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为500万元,期限为三个月。原告认真审查了信贷手续,并到被告正定县邮政局进行核保,被告方负责人尚某在抵押止付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原告据此发放此笔贷款,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晨辰公司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原告于是要求被告兑付存单,被告以存单是虚假的等理由拒绝兑付。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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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包括延长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特殊规则、诉讼时效适用对象的明确化、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权发生说的采纳、诉讼时效制度的强行法化、诉讼时效期间延期届满制度的新设以及中止中断事由的细化和仲裁时效、除斥期间的新设规定等等在内,《民法总则》第九章规定对现行诉讼时效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本文选取本章的第一条(即《民法总则》第188条),以评注的方式对其加以评释,以窥修改之一角.但新法尚未实施,本文多关注制度的变迁和理解,对于制度实施后的适用状况及学说梳理,有待将来作进一步观察补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