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学界以及实务界多以为刑事起诉书之说理性应该得到重视并加强,然而,事实上该等观点却与起诉书一本主义背道而驰。因一本主义具有各种价值功能,譬如有助于法官公正审判、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抗衡、贯彻直接和言词原则等,故其为刑事诉讼中形式与实体公正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具体到说理性与一本主义相背离的问题上,体现于前者助长了法官庭前预审并导致庭审流于形式,而这最终将使公正价值的偏离。 相似文献
2.
最近,关于理性话题的文章多了。《南风窗》就有两篇文章以理性作为标题,一篇是《让社会回到理性源头》,另一篇是《理性的人,不理性的资本主义》。前者讨论社会公权力"精英"与"刁民"的矛盾;后者讨论经济理性主义。两篇文章,都提到"理性",说明目前社会密切关注理性—或者说理性的反面"非理性"的话题。官民冲突不断是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的一大特色。官民冲突,已不是隐秘:从到处发 相似文献
3.
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撰写水平高低反映着逮捕案件的质量。在证据分析时应注意说理性、逻辑性和客观性,证据分析可以采用肯定法、排除法和比较法,切忌“空”、“琐”、“乱”。 相似文献
4.
源于司法实践需要的中国古代司法裁判文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展现出了不同的修辞意蕴,自唐代之后,体现在司法裁判文书中的修辞技巧并不仅仅是制判者体现自己文章水平的文体性修辞手法,而且也存在着以强化判词受众接受和自觉服从为目的的说理性修辞。而且自南宋以来,这种说理性的修辞手法更趋丰富,既有论证判决结论合法、合理的修辞技巧,又存在着实现教化与整合伦理规范为目标的修辞手法。 相似文献
5.
起诉书一本主义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抗衡,确保审判成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而过于强调起诉书的说理性,只会支持、印证法官的庭前预审、加重庭审的形式化色彩,背离了起诉书一本主义的价值。 相似文献
6.
判例严格来说并非一个舶来品,它自古有之。然而,中国法制的落后以及亟待改革的司法体制,形成了我们对判例的陌生与疏远。十年前,本所创办的《判例与研究》,使判例与我们走近,通过对判例的研究,人们对中国的审判制度有所了解和熟悉,制作裁判文书的机构和司法人员更加注重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进而彰显判例价值。为纪念《判例与研究》创刊十周年,本所邀请了珠(海)澳(门)两地的法律界专家、学者和领导,举行了座谈会。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又一次对判例的价值进行了阐释,同时给予本刊很多的鼓励和褒扬,现将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7.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8):129-131
指导性案例应当具有法律拘束力而非仅限于既有的事实拘束力,这既不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相违背,也符合世界法律制度总的发展趋势。案例指导制度是法官以案释法的突出表现,其中所传递的裁判要点、适用规则、裁判理由、推理方法等带来的影响是一系列成套的。它有利于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利于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和拓展监督司法的途径,有利于形成说理性裁判文化,进而可促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8.
9.
易然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2(3):76-79
作为报纸重要内容的新闻评论写作中有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准确性和说理性.准确性中包括命题准确、由头准确、分寸准确、分析准确、政策准确五个方面.说理性应该具备思想深刻、虚实结合、善用对比、巧用矛盾、力戒片面、政策界限清楚、精心提炼语言七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